《育嬰師》培訓
一、培訓內容:
根據《育嬰師*標準》的規定和要求,培訓內容主要為:孕產婦護理、嬰幼兒發展、 0-3 歲嬰幼兒生理發育、飲食、心理發展特點、營養、日常生活護理、腦神經科學理論、個性化教育、技能訓練與感覺統合等培訓。授課內容注重基礎理論教學,突出可操作性和實用性。
二、培訓層次:
1、育嬰師(四級)申報條件(具有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育嬰員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育嬰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育嬰員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6年以上;
4)取得經勞動保障行政*審核認定的、以中級技能為培養目標的中級以上職業學校本職業(專業)畢業證書。
2、高級育嬰師(三級),申報條件(具有以下條件之一者):
1)取得本職業育嬰師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高級育嬰師正規培訓達到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2)取得本職業育嬰師證書的大專上本專業或相關專業畢業生,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三、鑒定方式:鑒定分為理論知識考試、專業技能考試兩部分,理論、技能兩部分成績均達到 60 分以上(含 60 分)為考試合格。
四、證書發放:經過培訓并參加考試合格者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統一頒發*證書, *通用。可免費擇優推薦育嬰師崗位。
五、培訓方式:
班次 授課形式
授課時間
串講時間
考試時間
A
面授周末班
2010-2-6
2010-3-21
2010-3-28
B
面授脫產班
2010-3-15
2010-3-21
2010-3-28
六、培訓與鑒定費用
1 、育嬰師: 1600 元 ;2、高級育嬰師: 2050 元
七、報名資料報名時請攜帶:身份證復印件 2 張、學歷證書復印件2張、工作證明 1 張、 2 寸藍底彩色照片4 張。個人資料裝入文件袋,報名交費現金和支票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