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舞蹈專業人才資質證書評審管理辦法
為了更好的普及山西省群眾性舞蹈藝術,繁榮城鄉文藝,加強城鄉群眾性舞蹈藝術的社會管理,促進舞蹈行業的有序發展,按照晉城鄉文藝發(2011)19號文件相關精神,特制定山西省舞蹈專業人才資質證書評審管理辦法。
具體如下:
一、 城鄉群眾性舞蹈指:街舞、爵士舞、肚皮舞、民族舞、鋼管舞等流行舞蹈。
二、 評審機構:由協會秘書處負責組織組建協會舞蹈專業人才資質評審組,在協會秘書處的領導下評審組織評審工作。
三、 評審地點:由協會秘書處審核,設在協會舞蹈培訓*或舞蹈團體會員單位所在地。
四、 評審報名:報名參加評審人員需填寫協會會員登記表及山西省舞蹈專業人才資質評審備案表各兩份,交身份證或戶口本復印件各兩份。
五、 評審等級:
山西省舞蹈專業人才資質證書評審等級分為三類九級:
舞蹈學員類:A級、AA級、AAA級;
舞蹈教練(教師):類A級、AA級、AAA級;
高級舞蹈教練(教師):類A級、AA級、AAA級。
六、 收費辦法:
山西省舞蹈專業人才資質證書收費辦法參照《山西省城鄉文藝交流協會會費管理辦法》的規定,
制定如下:
1、 舞蹈類收費:三百元;
2、 舞蹈教練(教師)類收費六百元;
3、 高級舞蹈教練(教師)類收費九百元;
4、 證書工本費二十元(含山西省舞蹈專業人才資質證書、會員證);
5、 收費票據需加蓋協會財務專用章,由協會統一開據。
七、 評審程序:經評審組成員簽字、證書加蓋協會評審專用章及鋼印后,由協會統一發放。
八、太原市以外的其它各地市縣如達到一定報名人數,且當地舞蹈協會*或舞蹈團體會員單位提出申請,經協會秘書處審核同意后,評審組成員可到申請地評審。
申請參加評審人員如遇特殊情況不能到達評審地點,可交視頻資料給評審組參加評審。
九、山西省舞蹈專業人才資質證書由山西省文聯主管的山西省城鄉文藝交流協會評審和頒發,是舞蹈專業人才在山西省范圍內從事舞蹈行業就業、培訓、演出、對外交流等社會活動的有效合法憑證。偽造、轉讓、出借證書,利用證書騙取財務造成嚴重法律后果或社會不良影響,社會將酌情報送司法機關處理。
十、本辦法自二零一一年六月二十日起執行,由協會秘書處負責解釋,咨詢電話請登錄藝玲璇網站查看具體詳情。
山西省城鄉文藝交流協會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