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級會計職稱即助理會計師。擔任助理會計師的基本條件是:掌握一般的財務會計基礎理論和專業知識;熟悉并能正確執行有關的財經方針、政策和財務會計法規、制度;能擔負一個方面或某個重要崗位的財務會計工作;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考試介紹:
(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實行*統一組織、統一考試時間、統一考試大綱、統一考初級會計職稱考試大綱 試命題、統一合格標準的考試制度。
(初級)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原則上每年舉行一次。 在*機關、社會團體、企業、事業單位和其他組織中從事會計工作,并符合報名條件的人員,均可報考。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合格者,頒發人事部統一印制,人事部、財政部用印的《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該證書在*范圍內有效。用人單位可根據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備的原則,從獲得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會計人員中擇優聘任。
考試條件:
(一)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的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堅持原則,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品質。
2、認真執行《*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統一的會計制度,以及有關財經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無嚴重違反財經紀律的行為。
3、履行崗位職責,熱愛本職工作。
4、具備會計從業資格,持有會計從業資格證書。
(二)報名參加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的人員,除具備以上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教育*認可的高中畢業以上學歷。
學習內容:
會計專業技術初級資格考試設《經濟法基礎》、《初級會計實務》兩個科目。
考試時間:
報名時間一般安排在考試年度上一年的10月中旬到11月底。
教學形式:
精辟的理論知識講解與多媒體教學。
教學課時:105課時(其中經濟法基礎45課時; 初級會計實務60課時)。
課程學費:780元(教材費實收)。
考 核:上海市財政局統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