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山東政法干警培養體制改革——青島卓博教育
2014年政法干警考試制勝技巧——青島卓博教育
【培訓名稱】 行測專項1班
【學 費】 880元
【授課時間】 4天4晚
【輔導對象】 山東政法干警考生
【班次規模】 20人以內
2014政法干警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實施方案
一、招錄培養試點工作的指導思想和基本原則
招錄培養試點工作的指導思想是:高舉*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圍繞加強政法工作和政法干部隊伍建設的大局,以造就政治業務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為目標,重點從普通高校畢業生和部隊退役士兵中選拔優秀人才,為基層政法機關特別是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以下基層政法機關提供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持。
招錄培養試點工作的原則是:
(一)招錄有序。招錄培養試點工作要在組織、編制、教育、財政、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和政法*統一協調下進行。認真落實編制,研究制定招錄計劃,精心組織好報名、資格審查、考試和錄用,以及學生在校學習、管理、畢業定向上崗等項工作。
(二)公開公正。各有關*在制定招錄培養試點工作相關政策時,要堅持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確保符合報考條件的人員平等競爭,確保有利于各方面的監督。
(三)統考擇優。招錄培養試點采取教育入學考試和公務員考試一并統考的方式,由公務員主管*會同教育*組織,擇優錄取。
(四)定向培養。報考即定向、定單位,學生畢業一律按入學時確定的定向單位到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以下政法機關工作,服務一定年限后方可交流。
(五)嚴格管理。各相關*、政法院校應按照招錄培養試點工作方案,嚴格管理,嚴肅紀律,確保培養學生的素質。要完善相關制約措施,嚴格定向培養紀律,單位和個人不得擅自變更定向單位。
二、辦學層次、學制、專業設置及培養模式
(一)專科教育
通過注重實戰的政法高等職業教育模式,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以下基層法院(定向招錄的“雙語”崗位)、公安和司法行政機關,培養政治素質高、實戰能力強的政法應用型人才。
采取高中及以上學歷起點的專科教育,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對符合畢業條件的學生頒發專科畢業證書。
專業設置由教育部商*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關院校確定。
(二)本科教育
通過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主要面向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以下政法機關,培養本科層次的應用型、復合型政法人才。
采取專科及以上學歷起點本科和第二學士學位教育模式,學制兩年,其中到基層政法機關實習不少于半年。完成規定學業的學生,按照*有關規定頒發本科畢業證書和授予學士學位。
專業設置由教育部商*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及相關院校確定。
(三)研究生教育
通過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主要為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政法機關培養研究生層次的政法人才。
采取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的培養模式,以法學本科及以上學歷為起點,學制兩年,在完成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培養方案要求的基礎上,重點加強知識應用和職業技能的訓練。在校期間安排一年的理論教學、一年的實踐教學,其中,半年時間到實務*實習。按照*有關規定,課程考試合格且論文答辯通過者,頒發碩士研究生畢業證書并授予法律碩士專業學位。
定向到中西部和其他經濟欠發達地區縣(市)級以下法院、檢察院的各學歷層次的試點班學生,在校期間參加*統一司法考試,實行單獨的取得資格政策。
試點班在專業和課程設置上,應突出政法實務方面的教學、實訓內容。在培養模式上,以政法業務綜合素質培養為基礎,以職業精神、基本技能和專業能力教育培養為核心,探索教、學、練、戰一體化的教學模式。
政法干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