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論,指的是在*機關、公務員錄用考試中,考生需依據指定材料進行分析,提出個人見解并加以論證的題型。
2、簡而言之,“申論”即為“申而論之”。字面上,“申”代表引申、申述,“論”代表議論、論證,因此“申論”指的是針對特定話題提出個人觀點并進行論述。作為*公務員考試必考科目之一,申論模擬公務員日常工作性質,主要測試考生對材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能力,以及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問題解決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
3、申論要求考生準確把握客觀事實,進行必要說明和申述,在此基礎上發表中肯見解,提出策略,進行論證。考生需從日常問題的現實材料中找出問題并解決問題,全面考察考生搜集和處理各類日常信息的素質與潛能,充分體現了信息時代的特征,也符合*公務員實際工作的需求。
1、申論寫作應站在*工作人員的角度,以政論文為主,注重論點、論據、論證的完整性和連貫性。
2、申論復習需熟練掌握基本題型的答題思路和技巧,不建議盲目關注新聞和熱點,對真題也不宜貪多,主要做精,訓練答題思維。每次做題后,要分析答案要點來源,若答案有所疏漏,需檢查是閱讀材料、用詞還是答案結構的問題,并據此調整。做到答題語言精練、精益求精。提升做題能力的有效方法是進行個性化批改,推薦使用龍圖公考的申論一對一即時批改服務,當然,華圖、中公等機構也有申論批改服務,選擇適合自己的即可,關鍵在于能夠一語擊破文章痛點,祝您成功。
自2000年起,中央*機關將《申論》作為錄用公務員必考科目,引起廣大考生關注。由于《考試大綱》指出申論考試主要測試應試者的閱讀理解能力、分析歸納概括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以及文字表達水平,因此出題角度靈活,涉及的知識面逐步拓展。不少考生在答題時感到不知從何入手,很多地方的申論考試成績相對較低。
申論是一種嚴格的錄用考試,試題的政治導向明確,不容出現偏差;試題客觀性強,不允許隨意發揮,文中的觀點和內容都有定論,無可非議;題材多樣性和答題規范性要求應試者必須掌握有效的方法才能應對。以下以中共四川省委組織部、四川省人事廳2002年5月編的申論為例進行分題論述。
3、道理句的運用。道理句的基本句型為:“它揭示了(或反映了、說明了)…道理(或規律、性質)。”觀察參考答案,我們發現有的答案包含了道理句,而有的則沒有。我認為,作為考生,為確保答題全面,應當用簡潔的語言表達事件對人們認知或啟示的作用。道理句要求考生具備較強的歸納分析能力,能夠從給定資料中提煉出一定的道理。當然,有時文中也會直接給出現成語句,這需要考生仔細分析和辨別。
二、針對給定資料反映的問題,提出以下不超過350字的解決方案。要求條理清晰,具有針對性和可操作性。
1、字數限制:350字,浮動范圍在10%以內,過高或過低原則上都會扣分。
2、解題對象:針對給定材料,提出解決方案。問題通常與材料內容緊密相關,很少涉及遠端關系。
3、適用性:鑒于公務員是管理*事務的人才,所提出的方案應站在*角度,具體可行,避免空泛。
1、根據前述方法,劃出文中反映的主要問題,這是確保對策針對性的重要依據。
2、分析問題發生的環境和條件,這是確保解決方案可行性的重要依據。
3、根據環境和條件,從不同角度或層面提出解決方案。
1、分層法:問題可從觀念、制度、具體行為三個層面提出解決辦法。答題時一般遵循以下層次:1轉變觀念,樹立新觀念;2建立制度(實際行動)。
2、職能分類法:許多模擬試題與法律相關。答題時,方案可按企業或單位、*、法律、個人四個方面來分,通常采用“企業應做什么”、“*應做什么”、“法律應做什么”、“個人應做什么”的方式。
3、核心元素分析法:抓住核心元素,提出解決方案。解決關于人的問題時,一般需從觀念和行動兩方面提出方案。如模擬試題(二)中“撞了白撞”的核心元素是“人、車、路”,解決方案如下:1提高路人安全意識,監督路人行動(如加強交通安全教育,設置交通路口、安全監督崗位等);2車主尊重路人生命,避免撞人事件;3*修路,改善道路條件。
4、參與方分析法:針對事件的雙方或多方,分別解決問題。避免“各打五板”,根據具體情況提出解決方案。這種方法考生較易接受,平時可多加練習。
5、焦點問題分析法:找出矛盾斗爭的焦點,解決它,就像解開爭斗的死結。如模擬試題(十四)中解決新聞曝光案件的問題,從法律、*、新聞實際出發,從宏觀、微觀兩方面思考提出解決方案。
三、針對給定資料反映的主要問題,自擬標題,用約1200字進行論述。要求中心明確,內容充實,論述深刻,有說服力。
1、文體:議論文。對事物或道理進行論述的文章。
2、論述內容:給定材料反映的主要問題。《申論》考試要求考生抓住主要問題,因為公務員行使*權力,必須注意平衡問題。平衡的關鍵是主次分明,權衡利弊。
如今重讀這段文字,或許覺得其觀點并無新意。然而,我們必須認識到,陳善乃南宋淳熙年間(公元12世紀后半期)的學者。在那個時代,他就能提出如此鮮明的觀點,實屬難能可貴。他提倡要讀“活書”而非“死書”,即要求“知入知出”;要理解古人著作的精髓和實質,而非死記硬背字句,即要領會古人用心之處,而非拘泥于文字表面。不僅如此,他還反對單純為了讀書而讀書的風氣。他主張讀書要注重實際應用,并運用靈活,即所謂的“透脫”。細觀他的主張,難道不是一種反對教條主義的表現嗎?盡管他的聲名不如朱熹等人顯赫,但他根據自己讀書的經驗提出的這些觀點,仍值得我們推崇。
作者通過對文言文的解讀,借此闡明了個人觀點。我們也可以借鑒這種方法,對一些難以理解的觀點進行細致分析,使其觀點更加鮮明、突出。
對于一些看似定論的問題,若仔細分析,便會發現未必完全正確。這就需要我們敢于破舊立新,摒棄傳統觀念,提出新穎見解。這種逆向思維,我們稱之為“反彈琵琶法”,它能夠打破陳舊觀念,讓新觀念得以產生。
比如,“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這一流傳千古的名言,似乎是不容置疑的真理。但若深入研究,便會發現,此觀點旨在強調環境對人的影響,但外因總是通過內因而起作用。因此,在特定條件下,這句話可能并不適用,存在一定的局限性。基于此,我們可以撰寫《近墨者未必黑》一文,闡述我們的觀點:每個人都應加強自我修養,做到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漣而不妖。
然而,在運用“反彈琵琶法”時,我們要注意不能為了標新立異而刻意為之,失去事實依據,那樣便不再是思維創新,而是嘩眾取寵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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