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山東省公務員考試取消公務員再次報考政策
隨著公務員公開遴選制度步入常態化和制度化,2016年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不再允許在職公務員和參公人員報考,鑒于《山東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實施辦法(試行)》已于2015年10月出臺,我省公務員公開遴選工作也已經進入了制度化、規范化軌道。省公務員主管*決定,從2016年開始,我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將不再面向在職公務員、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以及基層工作的選調生進行招考,選拔基層公務員到上級機關工作的職能將由公開遴選制度承擔,這對體制外廣大考生是個利好消息。山東省公務員考試公告
1、你好。具體招考范圍和條件如下:
2、(三)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四)*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專科畢業生(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0年應屆專科畢業生);
4、(五)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之間(1974年3月27日至1992年3月27日期間出生);
5、(六)錄用主管機關規定的報考職位所需其他資格條件。
6、法院、檢察院、公安、監獄勞教等系統招考的資格條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另行通知。
7、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公務員所在的*或單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認定具有考試作弊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現役軍人,在讀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非應屆畢業生,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在我省縣以下機關工作五年(含試用期)以上或在公務員崗位上獲得年度考核優秀等次并累計工作兩年以上的縣以下機關公務員可以報考上級機關公務員職位,其他已具備公務員身份的人員不能報考。
8、從選調生*選補充工作人員的選調生職位報考條件為:思想政治素質好,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扎實,肯于吃苦,甘于奉獻,工作創新意識強,干事創業,實績突出。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清正廉潔,作風正派,群眾威信高。具有*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77年3月27日以后出生),2007年(含)以前選調到基層,現在縣(市、區)以下機關單位工作,經縣(市、區)委組織部推薦、市委組織部審定,且符合報考職位專業條件(其中,參與公開選拔領導干部,職務得到提拔,在試用期內的,不得報考)或具有職位所在*工作經歷,身體健康。
9、希望我的答案對你有所幫助,如有問題請繼續提問或給我留言,我會盡力幫你解答。
1、2.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按照有關政策規定對年齡條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聘崗位公布的條件為準;
2、3.支持*人民共和國憲法、社會主義制度;
3、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狀況和心理素質;
4、6.具備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5、8.具備省級公務員主管*規定的擬任職位要求的資格;
6、以上是山東省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的全部解答。
1、根據2014年山東公務員考試公告,將山東公務員考試報考條件整理如下:
2、(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3、(四)*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或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專科畢業生(含山東生源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4年應屆專科畢業生);
4、為探索開展從優秀工人*錄基層公務員工作,具有山東常住戶口的我省高級技工學校(技師)高級班畢業生可報考鄉鎮機關相關職位。
5、(五)年齡在18周歲至35周歲(1978年5月29日至1996年5月29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為40周歲以下(1973年5月29日以后出生);
6、(六)招錄機關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7、報考初任法官、檢察官職位的人員,除具備簡章中規定的基本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條件:
8、(一)符合《*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人民共和國法官法》和《*人民共和國檢察官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任職條件和資格;
9、(三)年齡在23周歲至40周歲之間(1973年5月29日至1991年5月29日期間出生);
10、(五)通過*統一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證書》(A證或B證);
11、(六)從事法律工作滿2年,其中具有碩士學位、博士學位的從事法律工作滿1年。
12、對具備法官、檢察官任職條件,并已經通過律師考試取得律師資格的執業律師和其他從事法律工作的人員,可以視為已經通過*統一司法考試。我省符合上述條件的已具有公務員身份的科級以下干部,經所在單位推薦、同級黨委組織*同意,滿*服務期限的,可以報考。已經被任命為法官、檢察官(包括助理審判員、助理檢察員)的,不得報考初任法官、檢察官職位。
13、公安機關招考的資格條件,按照有關規定執行,另行通知。
14、報考人員不能報考與本人有應回避親屬關系公務員所在的同一機關或單位。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公務員主管*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考錄紀律行為且不得報考公務員的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在讀非應屆畢業生(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作為條件報考),現役軍人,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不能報考。
15、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的“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三支一扶”計劃、“*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和由我市統一組織招聘的“高校畢業生服務社區”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以下簡稱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服務滿2年且完成聘用合同(協議書)規定的服務期限、考核合格、3年內(指2012年至2014年聘用或續聘合同到期的)報考公務員的,可以報考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的定向考錄職位。已享受優惠政策被錄用為公務員或招聘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不再享受定向考錄公務員政策。
16、從選調生*選補充工作人員的選調生職位報考條件為:思想政治素質好,自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工作扎實,肯于吃苦,甘于奉獻,工作創新意識強,干事創業,實績突出。有較強的組織紀律觀念,清正廉潔,作風正派,群眾威信高。具有*本科畢業以上文化程度、年齡在32周歲以下(1981年5月29日以后出生),2011年以前(含2011年)選調到基層,現在縣(市、區)以下機關單位工作,經縣(市、區)委組織部推薦、市委組織部審定,且符合報考職位專業條件(其間職務提拔在試用期內的,不得報考)或具有職位所在*工作經歷,身體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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