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在在職期間被判刑,將失去其公務員職位和相關待遇,自然也就不再享有工資待遇。當公務員因故意犯罪或過失犯罪被判處刑罰時,將會被開除公職,解除與單位的人事關系或勞動關系。不僅是在服刑期間,即便在刑罰執行完畢后,其退休金也會被取消。服刑期滿后,其生活待遇會由原單位酌情處理。
法律依據為《*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第十四條。具體情形包括:因故意犯罪被判處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因過失犯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刑期超過三年的等。
二、*公務員判刑后如何處理退休金?
對于已經退休的公務員,在判刑期間會停發養老金。但當刑滿釋放并恢復政治權利后,可以按照原標準繼續發放養老金,并參與以后的基本養老金調整。若在服刑或勞動教養期間去世,其個人賬戶中的個人繳費部分本息可以由繼承人繼承。而對于被通緝或在押未定罪的退休人員,其養老金會暫停發放,若法院最終判其無罪,被通緝或羈押期間的基本養老金會予以補發。
三、公務員出獄后是否有退休金?
公務員在服刑結束后,只要恢復政治權利,原有的退休金待遇仍然可以保留。不過在服刑和緩刑期間,不列入養老金的正常調整范圍。具體的養老金處理辦法可以咨詢養老保險經辦機構或相關勞動*。
四、公務員被判刑后的工資待遇變化
如果公務員被判有罪但免予刑事處罰,其原退休待遇基本不變。但如果涉及嚴重違紀行為如貪污、賄賂等,則根據所犯錯誤的性質和嚴重程度,會相應地降低其基本退休金。對于被勞動教養、治安拘留等情形的公務員,在期間的工資待遇會有所調整或暫停發放。具體處理辦法需按照相關規定和政策執行。
以上內容詳細闡述了公務員在職期間或退休后被判刑的相關工資和待遇處理辦法。具體情況可能會因具體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議咨詢相關*或專業人士以獲取準確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