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內容:
一、職位與計劃數
本次遴選涉及二級主任科員及以下職級層次公務員,具體職位詳見《南昌市2024年度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附件1)。遴選計劃數為43個。
二、遴選條件與資格
1. 必須經省級以上公務員主管*考試錄用,并符合報考資格條件。
2. 需在南昌市轄縣(區)及以下實施公務員法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中已進行相應登記備案且在編在崗的人員。
三、報考要求
1.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專業素養,品行端正,實績突出,群眾公認。
2. 具有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并有連續2年及以上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經歷。
3. 年齡在35周歲以下(1988年4月1日以后出生),部分職位要求其他年齡的,以該職位要求為準。
4. 現任職務職級需符合報考職位的職務職級層次要求。
5. 需具備正常的履職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
6. 符合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四、資歷計算與不得報考情形
資歷計算截止時間為2024年9月30日。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 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
2. 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專門機關審查的;
3. 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4. 2014年以后新錄用的鄉鎮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未滿*服務年限的。
五、報名與考試
1. 報名時間:詳見公告附件及各報名平臺公告。
可通過南昌黨建網、南昌人才網、南昌市人事考試網等平臺查詢具體報名信息。
2. 報名方式:采取個人自薦和組織推薦相結合的方式,按照網站指引完成報名流程。
3. 考試包括筆試和面試兩部分,筆試由市委組織部統一組織,面試也由市委組織部負責安排。具體考試方式和時間地點將另行通知。
六、其他注意事項
1. 考生需妥善保管好個人賬號信息,防止信息泄露。
2. 資格審查貫穿遴選全過程,一經發現不符合報考條件或弄虛作假的,即取消考試或遴選資格。
3. 所有通知和公告都將通過指定的官方渠道發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附件:《南昌市2024年度市直單位公開遴選公務員職位表》等相關附件。
以上內容為本次江西省南昌市市直單位公開遴選的簡要公告,具體細節請參照官方發布的詳細公告及附件。一、考試制度概述
(一)考試評分體系
對于參與公開遴選或選調的考生,其總成績計算方式依據是否需要專業科目加試而有所不同。對于沒有專業科目加試的考生,其考試總成績由筆試成績的40%和面試成績的60%組成;而對于有專業科目加試的考生,總成績則由筆試成績的40%、面試成績的30%以及專業科目加試成績的30%共同構成。這樣的設置旨在全面評估考生的綜合能力和專業素養。
(二)組織與實施
遴選或選調工作的考察環節由相關單位具體負責組織實施。根據遴選或選調計劃數及考試總成績,市委組織部將按照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結合N+1(N為遴選或選調計劃數)的原則確定考察對象,并在網上進行公布。如遇末位同分情況,則一并入闈考察。
(三)特殊情況處理
當出現無人可遞補、面試前臨時缺考等特殊情況,導致實際面試人數小于或等于遴選或選調計劃數時,確定考察對象需符合特定的條件。比如,當實際面試人數只有1人時,該考生面試成績需達到所在考官小組的平均分;而當實際面試人數大于1人但小于或等于計劃數時,末位考生的面試成績同樣需達到平均分方可進入考察程序。
二、考察與擇優環節
(一)全面考察
遴選或選調單位將派出由2名及以上正式工作人員組成的考察組,對考察人選的德、能、勤、績、廉情況及其政治業務素質進行全面考察。重點突出政治素質、工作實績、作風和群眾口碑。對于檔案涂改、材料和信息涉嫌造假的情況,將暫緩考察并停止后續程序。
(二)擇優提出擬錄人選
遴選或選調單位將綜合考察情況,結合職位需求,按照人崗相適的原則,集體討論、擇優提出擬遴選或選調人選。如無合適人選,可取消或調減遴選或選調計劃。
三、試用與公示環節
(一)試用與考核
擬遴選或選調人選經市委組織部同意后到崗試用,試用期為3個月。試用期滿后,經遴選或選調單位考核確定為合格的,將面向社會進行公示。
(二)公示與辦理手續
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公示期滿后,對于沒有問題或問題不影響遴選或選調的,按程序辦理審批、調動、任職手續。對于有嚴重問題并查有實據的,不予遴選或選調;對于反映有問題但一時難以查實的,將暫緩辦理相關手續,待查實并做出結論后再決定是否遴選或選調。經考核確定為不合格的,將退回原單位。
四、江西遴選公務員考試的硬性要求
江西遴選公務員考試的硬性要求主要包括政治立場、業務素質、工作經歷、學歷、年齡、職務職級等多方面的要求。考生需具備堅定的政治立場和過硬的政治素質,良好的業務素質和品行,以及足夠的工作經驗和學歷要求。還對考生的年齡、職務職級、年度考核結果、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等方面有明確的要求。這些要求旨在確保參加遴選的考生具備必要的政治素質、業務素質和工作經驗,以便在未來的工作中能夠勝任職位并做出良好的業績。
五、公務員遴選報考條件詳解
公務員遴選報考條件主要包括身份要求、工作經歷、年度考核、學歷、年齡、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等方面的要求。考生必須是現職在編的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具有必要的工作經歷和年度考核結果要求。還對考生的學歷、年齡、身體條件和工作能力等方面有詳細的規定。考生還需符合公開遴選職位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如特定職位可能需要的專業背景、特殊技能等。報考者還需注意一些限制性條件,如試用期內的、受處分期間或未滿影響期限的等情況均不符合報考條件。具體要求需參照*的遴選公告和職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