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天津市行政和經濟區劃的原則以及職能配置,天津市*稅務局系統設立了21個區、縣*稅務局,這些局均為正處級全職能局,主要負責在區、縣范圍內履行國稅職責,包括征收、管理和稽查工作。
根據各自的工作職責,各區、縣*稅務局相應設立了內設機構、直屬機構、派出機構和事業單位。和平區、河東區、河西區、南開區、河北區、紅橋區、塘沽區、漢沽區、大港區、東麗區、西青區、津南區、北辰區、武清區、寶坻區、靜海縣、寧河縣、薊縣的國稅局內設機構為10個,另設離退休干部科(*人事教育科),級別為正科級。經濟技術開發區、保稅區、濱海高新區的國稅局內設機構為5個,分別是辦公室、稅政科、收入核算科等。
各個科室的職責也有所不同,例如辦公室負責年度工作計劃、文件起草、文秘工作等;政策法規科負責稅收政策落實、規范性文件審核等;稅政科負責增值稅、消費稅等稅種的征收管理;收入核算科負責年度稅收計劃、稅款繳納情況的監督檢查等。
根據行政區劃,設立了相應的區、縣*稅務局稽查局,它們是區、縣*稅務局的直屬機構,級別為副處級。這些稽查局主要負責稅務稽查工作,接受天津市*稅務局稽查局的指導。
天津市各區的*稅務局稽查局的具體職責如下:對和平區、河東區、河西區、南開區等的國稅工作進行稽查。這些稽查局的主要任務是確保稅收政策的執行,打擊偷稅漏稅行為,維護稅收秩序。
制定稅務稽查計劃,明確稽查任務與目標;負責稽查案源的管理工作,深入開展發票協查工作。執行稽查任務,完成稽查工作并執行相關審理、歸檔流程。組織復查稽查案件,負責聽證案件的舉證工作。與、司法、公安機關及其他稅務機關緊密協調聯系,共同解決涉稅問題。針對稽查案件中的疑點問題,進行咨詢、核實與查證,移送涉嫌稅收違法案件,嚴厲打擊偷、抗、騙稅等違法行為,并及時反饋加強稅收管理和稅務稽查的建議。
關于區、縣*稅務局稽查局機構設置方面,和平區、河東區、河西區、南開區、河北區、紅橋區等區域的國稅局稽查局均設有6個內設機構,級別為正科級。包括綜合科、案件審理科以及檢查一科、二科、三科和案件執行科。而塘沽區國稅局稽查局設有5個內設機構,漢沽區、大港區等區域的國稅局稽查局則設有4個內設機構。
綜合科主要負責組織、指導、協調本單位的稽查工作,擬定年度稅務稽查工作計劃及培訓計劃,并負責組織貫徹稅務稽查規章制度。案件審理科則負責對稅務違法案件的審理工作。檢查一科、二科、三科主要負責對本單位年度計劃確定的重點稅源企業進行稽查和稅務違法案件的查處、執行工作。案件執行科則負責對選定的稽查對象實施日常或專項稽查,催繳入庫查補稅款、罰款及滯納金,并補充審理所需的各類證據材料,對未立案的案件進行補充立案。
稅務所作為本區、縣*稅務局的派出機構,主要負責稅源管理工作。如和平區、河東區等區域的國稅局設置有*、二、三、四稅務所,而*稅務所主要負責辦理稅務登記、受理申報納稅、行政許可和非許可項目的受理、備案和審批等工作。第二稅務所則負責重點稅源納稅人、涉外稅收納稅人及有出口業務的納稅人的涉稅事項調查和審核工作。
各區域國稅局還根據屬地原則設置了多個稅務所,負責一般稅源納稅人的稅收征收管理工作。各區域國稅局還設置了信息中心與機關服務中心兩個事業單位,負責信息化建設和技術支持、保障工作,以及機關后勤事務的管理、保障和服務工作。
寧河縣專賣局也設有多個職能科室,包括辦公室、綜合科、專賣監督管理科、財務審計科、客戶服務部以及政工科等,以確保高效運營和目標實現。每個科室都有其獨特的職責,如辦公室負責全局的文秘檔案管理、政策法規解讀等;綜合科則承擔營銷管理、績效目標設定等重要職責;專賣監督管理科則負責市場管理、違法案件查處等。這些科室共同助力寧河縣專賣局實現戰略目標和年度經營計劃。
基層稽查中隊(區域客戶服務部)在上級領導下,專注于轄區的專銷管理和經營戰略目標,確保各項目標的順利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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