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印發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報名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
【 #藝術高考# 導語】 從上海招考熱線了解到,關于印發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報名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已發布,詳細內容如下:
各有關高校、各區及后方基地考試招生機構:
現將《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報名考試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
2023年10月13日
附件1: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報名考試實施辦法
根據教育部有關藝術類專業招生文件精神,結合本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的具體情況,現制定本辦法。本辦法未涉及的內容,按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工作年度文件及其他有關文件執行。
一、報名、付費、咨詢
凡符合市教委規定的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秋季統一高考招生相關報名條件者均可報考相應的藝術類專業。所有考生須辦理文化和專業考試報名手續,并經過報名資格審核通過。
(一)文化考試報名
具體要求詳見《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2〕21號)
(二)專業考試報名
1.市統一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市統考”)
凡參加藝術類市統考的考生,須在2024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統一報名的同時進行市統考各類別分項目的專業考試報名。考生在網上報名時需仔細確認并勾選。網上報名截止前,考生可多次登錄系統修改本人報名信息,系統以*一次填寫信息為準。
2.高校組織的專業考試(以下簡稱“校考”)
凡報考校考的考生,也須于2024年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統一報名時勾選校考選項。
根據報考學校要求,參加校考的考生須及時到學籍所在的高中階段學校或區考試招生機構獲取《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
考生應持藝術類專業考試報考證和身份證,按照所報校考院校招生章程或藝術類專業招生簡章的規定,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校考的報名、付費、考試等相關工作。
(三)網上付費
高考大報名和藝術類市統上報名成功的考生,須于2023年11月9日—11日期間規定時間內,通過“上海招考熱線”報名系統支付所選擇的藝術類統考項目相應的考試費用(每項藝術類專業統考報名費20元/人,統考的每科目考試費50元/科)。各類收費標準如下
考生應慎重選擇報考項目,網上付費成功后不得修改所選擇的考試項目。付費結束即進入考試編排環節,已繳費未參加考試的考生不可申請退費。
藝術類校考考生須根據所報院校招生簡章要求進行校考科目的付費。
(四)網上咨詢
為了讓考生了解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招生相關政策,市教育考試院將開展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網上咨詢。時間為2023年10月15日(星期六)9:00—15:00。咨詢網址為:www.shmeea.edu.cn或www.eastday.com。
二、考試
藝術類專業的招生考試由專業考試(市統考或校考)和統一文化考試兩部分組成。所有考生均須參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統一文化考試,具體考試日期和安排以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公布為準。
專業考試分為市統考和高校組織的專業校考兩種形式。考生若報考藝術類專業市統考涉及的專業,必須參加市統考。高校應在藝術類專業招生辦法中明確告知考生須參加的市統考類別。
(一)市統考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統一組織報名、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分標準、統一閱卷評分、統一處理成績、統一發放成績單、統一確定市統考合格標準、統一公布成績、統一發放專業考試合格證。
1.?考試科目及時間
本市藝術類市統考包括美術與設計學類、編導類、表演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音樂學類(音樂學)、音樂學類(音樂表演—聲樂)和音樂學類(音樂表演—器樂)七個類別的考試。具體安排如下:
2.考點設置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統考繼續采取系統統一分配考點的方式。藝術類市統考相關考點信息如下:
(1)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共11個考點
上海師范*(徐匯區桂林路100號);
上海第二工業*(浦東新區金海路2360號);
上海商(徐匯區中山西路2271號);
上海城建職業(楊浦區軍工路2360號);
上海視覺藝術(松江區文翔路2200號);
上海濟光職業技術(寶山區水產路2859號);
上海石化工業學校(金山區龍勝路1097號);
上海市揚子中學(崇明區北門路58號);
上海市奉賢中等專業學校(奉賢區八字橋路626號);
上海師范*天華(嘉定區勝辛北路1661號);
上海東海職業技術(閔行區虹梅南路6001號);
除以上11個考點之外,新增后備考點根據報名考試組織實際情況安排,另行公布。
(2)編導類專業考點:上海*(寶山區上大路99號)。
(3)表演類專業考點:上海戲劇(靜安區華山路630號)。
(4)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考點:上海戲劇(靜安區華山路630號)。
(5)音樂學類(含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專業考點:上海音樂(徐匯區汾陽路20號)。
報名并完成網上付費后,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的考生須于2023年11月12日9:00-16:00登錄“上海招考熱線”,查看系統分配考點情況;其他統考類別的考生均安排至對應考點。
3.準考證下載及打印
網上報名、確認且付費成功后的考生,須在藝術類統考各類別規定時間內登錄“上海招考熱線”報名系統,自行下載市統考分項目的專業考試準考證。具體時間另行通知,請關注“上海招考熱線”。
4.考務管理
為加強對市統考考試工作的管理與協調,確保2024年全市藝術類專業統考工作順利進行,本市成立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考各類別工作小組,主要職責為全面負責市統考各類別考試、考務組織與管理,協調并處理考試和考務工作中出現的重大問題。各統考考點牽頭考務組織工作,落實考場安排、工作人員培訓管理及疫情防控工作等。上海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衛工作黨委紀檢監察組、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紀委及各考點紀檢監察*對考試組織全過程進行監督。
5.成績公布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負責市統考閱卷評分和組織協調工作,各類藝術類專業統考仲裁小組將受理閱卷評分中各種需要仲裁的問題。上海市紀委監委駐市教衛工作黨委紀檢監察組、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紀委及各閱卷點紀檢監察*對閱卷評分工作進行全過程監督檢查。
2024年1月中上旬,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專業考試總成績和單科成績要求,公布各類別市統考合格線,公示合格考生名單,向考生發出統考成績通知單,對合格考生發放市統考合格證。
(二)校考
1.校考專業
根據教育部特殊類型文件要求,市統考已涵蓋的專業,高校一般應直接使用統考成績作為考生的專業考試成績。確有必要補充考核的藝術類本科專業,高校須報上海市教育委員會同意,面向市統考合格生源組織校考。市統考未涵蓋的藝術類專業,高校可組織校考。對于美術學類和設計學類專業,除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外,高校不再組織校考。
2.部分獨立設置藝術院校招生要求
經教育部批準的部分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的藝術類本科專業,可繼續試點不編制分省分專業招生計劃、面向省級統考合格生源組織專業校考、高校劃定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以下簡稱自劃線)。根據教育部特殊類型招生具體要求,在滬招生的獨立設置的本科藝術院校(含部分藝術類本科專業參照執行的少數高校),自劃線原則上不得低于本市藝術類本科文化控制分數線。高校應詳細、準確告知考生應知須知的內容及工作事項。
3.校考組織及合格證發放
經批準由高校組織的校考,須嚴格按照教育部規定,履行報批及備案手續,公布校考地點,由學校招生管理*組織實施。高校藝術類專業校考原則上在學校所在地組織,外省市藝術類高校如要在滬設點進行專業校考的,須于2024年1月1日前向上海市教育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獲準后按相關要求在指定的考點進行專業考試,在專業考試期間接受監督檢查。
獲準組織校考的高校須在教育部規定時間內通過交互系統上報校考合格考生名單及專業考試成績,公示考生校考成績,將專業考試成績通知考生本人,發放本校專業考試合格證書。高校應嚴格控制校考合格證發放數量,原則上不超過上一年度年比例,各專業校考合格人數不得超過該專業上一年度錄取人數的4倍。
三、招生錄取
根據教育部特殊類型文件要求,應逐步提高藝術類各專業高考文化課成績錄取控制分數線,本市藝術類本科文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5%,藝術類高職(專科)文化控制分數線不低于高職(專科)錄取控制分數線的70%。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志愿填報與投檔錄取相關辦法另行公布。
根據教育部指導意見,為加強和改進本市普通高等學校藝術類專業考試招生工作,2024年起,藝術史論、戲劇影視文學等高校藝術類專業,直接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參考考生綜合素質評價,擇優錄取;2024年本市增加舞蹈類專業統考;使用省級統考成績作為專業考試成績的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均達到所在省(區、市)藝術類專業錄取*控制分數線基礎上,依據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和省級統考成績按比例合成的綜合成績進行平行志愿擇優錄取,其中高考文化課成績所占比例原則上不低于50%;少數組織校考的高校藝術類專業,在考生高考文化課成績達到所在省(區、市)普通類專業批次錄取*控制分數線、省級統考成績合格且達到學校劃定的*成績要求基礎上,依據考生校考成績擇優錄取。具體內容和規定以上海市教委公布的相關文件為準。
四、違規處理
對在藝術類專業考試中違規的考生及有關工作人員,嚴格按照《*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違規行為處理暫行辦法》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藝術類專業考試是*教育統一考試的組成部分。對在藝術類專業省級統考或校考中被認定為作弊、提供虛假身份證明材料取得資格的考生,根據有關規定取消其當年藝術類及高考報名和錄取資格,并將考生違規事實記入其高考誠信電子檔案;已被錄取進入高等學校學習的,由相關高等學校取消其學籍。
嚴禁有關工作人員、教職工尤其是專業教師,單獨、聯合或委托舉辦高考藝術類應試培訓、推廣活動,嚴禁各級各類學校為各藝術類應試培訓機構提供場所或設施,對上述行為一經查實,將嚴肅處理相關責任人并對相關領導予以責任追究。
附件2: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報名考試工作日程表
原文標題:上海市教育考試院關于印發《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術類專業報名考試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考院高招〔2022〕22號)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考試說明
【 #藝術高考# 導語】 無 從上海招考熱線了解到,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考試說明已發布,詳細內容如下:
一、考試性質和目的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是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目的是通過考試對考生專業水平及綜合素質進行評定,為高校選拔適合專業培養的考生提供基本依據。
二、考查要求
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著重考查考生的語音面貌、構思創意、閱讀理解及語言組織表達能力,以及藝術修養和自我展現能力。
三、考試科目和分值
文稿朗讀、圖片述評、才藝展示三門。
文稿朗讀100分,圖片述評200分,才藝展示100分,三門總分400分。
四、各科目的內容和評分標準
分為A、B、C、D、E、F等級,每個等級具體賦分由專家組評定。各等級的分值要求如下:
(一)文稿朗讀
考查目的:考查學生的基本語音面貌。
考查形式:指定稿件當場考查。
考查內容:該項目將對考生的整體形象氣質、基本語音面貌、嗓音條件、表達技巧、對稿件的理解程度、情感表現的能力等方面進行評判。參考書目為《普通話水平測試專用教材》中的朗讀作品。
評分標準:
A(90分-100分)
嗓音條件好,無語音缺陷,表達技巧(停連、重音、語氣、節奏的處理)純熟,稿件理解準確,情感真實自然。
B(80分-89分)
嗓音條件較好,基本無語音缺陷,表達技巧(停連、重音、語氣、節奏的處理)純熟,稿件理解準確,情感真實自然。
C(70分-79分)
嗓音條件尚可,無明顯語音缺陷,表達基本流暢自然,具有一定的理解力和情感表達力。
D(60分-69分)
嗓音條件一般,有明顯語音缺陷,表達技巧和能力較弱。
E(40分-59分)
嗓音條件較差、語音缺陷較多、基本沒有技巧和情感可言。
F(1分-39分)
嗓音條件差,發音有缺陷,難以調整。
(二)圖片述評
考查目的:考查學生的思辨力、理解力、想象力及語言的組織、表達能力。
考查形式:考生抽取圖片當場考查。
考查內容:根據抽取的圖片內容及圖片背景進行解讀,并作表述和評論。
評分標準:
本項考試內容,考官從考生的即興陳述、閱讀理解、創作構思、語言演繹、歸納總結等方面進行評判。
A(180分-200分)
語言清晰、流暢,陳述清楚,構思新穎,邏輯感強,表達頗有新意,閱讀理解、歸納總結畫面內容能力強。
B(160分-179分)
語言清晰、流暢,陳述清楚,構思新穎,結構合理,閱讀理解、歸納總結畫面內容能力強。
C(140分-159分)
語言基本流暢,陳述基本清楚,構思較好,結構較好,閱讀理解、歸納總結畫面內容能力較強。
D(120分-139分)
語言不夠流暢,陳述勉強清楚,構思一般,結構欠合理,閱讀理解、歸納總結畫面內容能力弱。
E(80分-119分)
語言不夠流暢,陳述不夠清楚,構思陳舊,結構不合理,閱讀理解、歸納總結畫面內容能力較弱。
F(1分-79分)
語言邏輯混亂,陳述不清楚,思維混亂,語意不詳,閱讀理解、歸納總結畫面內容能力差。
(三)才藝展示
考查目的:考查學生的藝術修養和自我展現能力。
考查形式:內容自備(考場僅提供鋼琴)。
考查內容:考生展示自己準備的才藝。(除朗誦之外的具有表演性質的其他藝術形式)。
評分標準:
本項考試考官從考生對所展示藝術門類的掌握程度及創作力、表現力、感染力等方面進行評判。
A(90分-100分)
具備該藝術門類較高等級要求,臺風自然、表現力強。
B(80分-89分)
具備該藝術門類的等級要求,臺風自然、表現積極。
C(70分-79分)
具備一定藝術修養和自我展現能力。
D(60分-69分)
對該藝術門類基本了解,能夠展現一定的片段或元素。
E(40分-59分)
對該藝術門類基本了解,自我展現能力差。
F(1分-39分)
不具備該藝術門類的基本要求。
原文標題: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播音與主持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考試說明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
各區、后方基地考試招生機構,各有關高校:
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2〕37號)文件精神,現制定《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印發給你們,請按照報名實施辦法,做好2024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
各區、后方基地考試招生機構和考生學籍所在的高中階段學校要根據市教委文件(滬教委學〔2022〕37號)規定的工作要求,加強報名資格宣傳和資格認定管理,強化落實報名資格審查工作責任制,對負責資格認定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充分培訓,進一步嚴格戶籍學籍雙認定,對考生的報名資格、相應證件、相關材料進行嚴格核查,確保2024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順利進行。
在報名工作開始前,各區、后方基地考試招生機構和高中階段學校要加強對考生進行誠信教育。考生應如實填寫個人報名信息,所提供的材料應詳細、真實、客觀、準確。考生在網上報名后還須進行報名信息確認,接受資格審核,書面簽署包括如實提供報名信息與誠信考試在內的誠信書。一旦發現考生報名信息造假、考試違規、跨省重復報名等不誠信行為,按教育部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附件: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
本實施辦法所指的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包括春季考試招生、專科層次依法自主招生(以下簡稱專科自主招生)、招收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考試(含中本貫通)(以下簡稱三校生高考)、秋季統一高考招生等。
一、報名條件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條件嚴格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2〕37號)的規定執行。
二、網上報名、資格審核和網上付費
根據市委辦公廳、市*辦公廳印發的《全面推進“一網通辦”加快建設智慧*工作方案》(滬委辦發〔2021〕14號)中關于各類考試報名費用的收取統一采取網上付費方式的要求,2024年本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采用網上報名、資格審核與信息確認和網上付費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一)網上報名
1.報名信息采集
日期:2023年10月24日-28日
時間:10月24日-27日每天8:00-21:00
10月28日8:00-16:00
對象: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2〕37號)報名條件的所有考生。
組織方式:本市學籍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由學籍所在學校集中組織網上報名(所有應屆生都應完成報名信息采集)。非本市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往屆生、非本市學籍應屆生等)自主登錄網站進行報名,按不同類別選擇報考所在區:本市戶籍外省市就讀考生、本市戶籍往屆生選擇戶籍所在區;在職職工選擇單位所在區;非本市戶籍考生選擇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證》所屬區。
操作流程: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里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根據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
網上報名截止前,考生可多次登錄系統修改本人報名信息,系統以*一次填寫信息為準。
擬參加2024年春季考試、1月份外語考試、專科自主招生考試、三校生高考(含中本貫通轉段)、中高職貫通轉段、五年一貫制轉入、秋季統一高考的考生(含不參加2024年本市普通高校統一文化招生考試直接辦理錄取的各類考生)均須在網上報名,并同時勾選相應考試的選項。
擬參加本市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美術與設計學類、編導類、表演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音樂學類)和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體育教育、休閑體育等)的考生,網上報名時須勾選相應專業統考的選項;擬參加藝術類各專業校考的考生也須勾選校考選項。網上報名時勾選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或校考、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僅用于2024年本市秋季統一高考。專科自主招生考試和三校生高考中的藝體類專業測試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組織。
2.藝體類專業統一考試考點分配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藝體類專業統一考試采取系統統一分配考點的方式。
報名并完成網上付費后,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的考生須于2023年11月12日9:00-16:00登錄“上海招考熱線”,查看系統分配考點情況;其他統考類別的考生均安排至對應考點。
3.特殊類型招生項目考生報名要求
按照教育部規定,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含單招)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的考生,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上海招考熱線”辦理報名手續。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考試招生等具體要求和報名信息,還須詳見*體育總局相關文件。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新疆中職班、內地西藏中職班考生也應在學籍所在學校組織下統一報名。
(二)資格審核與信息確認
1.本市學籍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
2023年11月3日-5日,由所在學校統一組織。
2.非本市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往屆生、非本市學籍應屆生等)
2023年11月7日-8日,由各區考試招生機構根據具體情況安排資格審核和信息確認。
根據各區時間安排,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條件并已在網上報名成功(取得“流水號”視為網上報名成功)的考生,持本人戶口簿、身份證和報考證明(非本市學籍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由畢業學校出具報考證明,往屆生由戶籍所屬區就業促進中心或工作單位出具檔案證明)、其他需要出具的有效證件和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到網上報名所選定的報考所在區考試招生機構設置的確認點,辦理信息確認手續并接受報名資格審核。區考試招生機構應認真做好在本區確認的報名考生高考資格審定工作,涉及資格審定的相關材料要留存備查。各區應注意非應屆畢業的在校生報考資格審核,若違規參加高考,按照教育部有關規定,考試成績無效,并按相關規定嚴肅處理。
資格審核通過后,考生應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付費。
(三)網上付費
根據考試項目安排,2024年網上付費按招考項目采取分段付費方式。*次:主要針對參加春季考試、單報1月份外語考試、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考生;第二次:主要針對參加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考生;第三次:主要針對參加專科自主招生的考生;第四次:主要針對參加秋季統一高考的考生;第五次:主要針對參加三校生高考的考生。
根據《關于上海市教育考試院有關考試收費等問題的復函》(滬價費〔2006〕005號、滬財預聯〔2006〕1號)、《關于調整上海市教育考試院外語口語考試等收費標準的復函》(滬價費〔2003〕069號、滬財預〔2003〕第104號)文件規定,文化考試收費標準:報名費為每項考試25元/人,考試費為每項考試每科目26元/人;藝體類考試收費標準:報名費為每項考試20元/人,考試費為每項考試每科目50元/人。各類考試項目須繳納費用如下表所示:
1.*次網上付費
時間:2023年11月9日-11日;
對象:勾選春季考試、單報1月份外語考試、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考生;
方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網站完成網上付費(一旦支付成功不得修改考試項目)。
2.第二次網上付費
時間:2024年3月上旬(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網上確認后);
對象:勾選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并完成網上個人報名信息確認的考生;
方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網站完成網上付費。
3.第三次網上付費
時間:2024年3月中旬(專科自主招生考試網上志愿填報后);
對象:已填報專科自主招生志愿的考生;
方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網站完成網上付費。
4.第四次網上付費
時間:2024年4月中旬;
對象:參加秋季統一高考的考生(春季考試、專科自主招生考試等前期已錄取考生除外);
方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網站完成網上付費。
5.第五次網上付費
時間:2024年4月下旬(三校生高考志愿填報后);
對象:已填報三校生高考志愿的考生;
方式: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網站完成網上付費。
6.退費說明
在每一次網上付費階段,考生僅在付費開通期間可通過網上申請退費,退款將返回給考生繳費時所用的銀行卡賬戶,具體時間以上海市財政局退款時間為準。
(四)高考補報名
本市學籍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及非本市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都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網上報名、資格審核及網上付費。考慮到有個別符合報名條件的考生,因各種原因未參加高考報名,本市于2024年安排兩次高考補報名。
*次補報名時間為2024年3月初,第二次補報名時間為2024年4月中旬(具體以各區考試招生機構安排為準)。
(五)信息更正
考生應確保本人報考信息真實準確。報名后考生基本信息發生變化的(如政治面貌、戶籍類別、戶籍地址、通訊地址等),應及時向學籍所在畢業學校或區考試招生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并附相關證明材料。
兩次補報名期間(2024年3月初和4月中旬)可以進行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此外,增設兩次考生基本信息維護修改時間,*次是2024年1月10日,第二次是2024年6月10日。
三、藝體類專業統一考試
(一)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
2024年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報名與高考報名同時在網上進行,考前由考生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考試時間安排如下:
(二)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
1.網上報名信息確認及付費
時間:2024年3月上旬(具體時間另行公布);
已在網上報名參加本市體育類統一考試的考生在規定時間內登錄“上海招考熱線”網站進行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個人報考信息確認并進行網上付費。
2.統一考試時間
2024年3月中旬(具體時間另行公布)。(三)網上咨詢
為了讓考生了解相關報名政策及藝術、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招生政策、高校招生錄取辦法,市教育考試院將組織本市招生院校于2023年10月15日(9:00-15:00)通過“上海招考熱線”和東方網接受考生網上咨詢。
四、有關說明
(一)“父母一方持有效期內《上海市居住證》且積分達到標準分值”的考生,確認時還須提供持證人的《上海市居住證》、身份證及《上海市居住證》積分通知書進行校驗。資格審核單位除了要通過查驗戶口簿等材料核實其法定親屬關系外,還要從“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公共服務平臺”查驗相關信息。
(二)持《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證》留學人員子女報名確認時,須攜帶留學人員及其子女的身份證明和居住證。
(三)“持有效《具有本市戶籍留學人員其持外國護照子女享受優惠政策證明》的留學人員其持外國護照子女”的考生,須是參加本市*并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畢業生或2023年已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畢業生。
考生確認時還須提供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出具的《具有本市戶籍留學人員其持外國護照子女享受優惠政策證明》。
(四)“父母雙方或一方現屬上海市常住戶籍,本人持《上海市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考生,須是參加本市*且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畢業生或2023年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畢業生。
考生確認時還須提供考生本人《上海市居住證》(須登錄“上海市民信息服務網”查詢相關信息)、戶口簿,父母雙方的身份證明[父母雙方的身份證、本市戶口簿(戶口簿上信息須與所提供的其他材料相一致)]、父母的婚姻狀況證明和監護人關系材料。
列入2023年本市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畢業生,區考試招生機構須按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名單審核后,才能準予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
(五)“父母雙方或一方是經市*合作交流辦公室認定的駐滬機構工作人員,且考生須是參加本市*并具有本市高中階段完整學習經歷的應屆生或2023年列入本市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畢業生”的非本市戶籍考生,確認時,應屆畢業生須由該機構人事*出具證明,經市*合作交流辦公室審核和市教委復核后,通過市教育考試院將考生名單下達給學籍所在區考試招生機構,經核對無誤后準予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
列入2023年本市高考報名庫的往屆畢業生,區考試招生機構須按市教育考試院提供的名單審核后,才能準予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
(六)考生為“在滬臺灣同胞,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居民身份,且為本市高中階段學校畢業生”,確認時須提供《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臺胞證);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
以上六種類別所涉及考生證件的有效期均須在所報類別統一文化考試開考首日有效,所有相關審核材料須留復印件備查。
(七)參加春季考試的應屆高中畢業生,其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學(生命科學)、信息技術(信息科技)7門高中學業水平合格考成績必須合格。
(八)本市和非本市學籍中等職業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的應屆生,不可報名參加春季考試。符合在滬報考條件的2024年中等職業學校應屆畢業生,在三校生高考和秋季統一高考中,只能選擇其中一次參加考試。
(九)考生為持有積分未達到標準分值的《上海市居住證》持證人的同住子女,且參加本市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主招生考試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完整學習經歷的畢業生,以及長三角示范區職教一體化招收的在本市中職校就讀的吳江、嘉善兩地學生并完成全日制中等職業教育的畢業生。其中應屆畢業生只可以參加專科自主招生考試和三校生高考的專科層次錄取,往屆畢業生只可參加專科自主招生考試。
(十)考生為本市內地新疆中職班、內地西藏中職班應屆畢業生(名單由市教委鎖定),只可報名參加專科自主招生考試。
(十一)根據教育部規定,所有報名參加高考的考生,在網上報名時要同時確保提供的報名表信息和后續所填志愿表信息真實、準確,必須認真、仔細閱讀“*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及刑法(九)修正案”“上海市各類高等學校招生統一考試考場規則”,除網上以點擊確認方式簽署《考生誠信書》外,還須書面簽署《考生誠信書》。
(十二)參加本市秋季統一高考中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的考生,根據報考學校要求,須及時到學籍所在的高中階段學校或區考試招生機構獲取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報考證。
五、高考報名號
采用教育部規定的*統一的14位報名號編制方法,內容包括“年份”、“國標行政區劃”、“順序號”三項。具體如下:
其中:
(1)年份:指考試報名所屬年份。使用年份末2位,如23表示2024年。
(2)國標行政區劃:指考生報名確認所在區的國標代碼(6位)。
(3)順序號:從000001開始,由小到大連續編號,不允許有重號。
六、照片采集
所有辦理了高考報名手續的考生〔包括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含單招)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內地西藏高中班、內地新疆高中班、內地新疆中職班和內地西藏中職班的考生〕,一旦網上報名頁面上未顯示照片或顯示不符,均須重新進行照片采集。照片采集安排如下:
1.照片采集日期:2023年11月5日-9日(每天9:00-11:00,13:00-16:00);
2.照片采集地點:楊浦區許昌路1485號;
3.考生須攜帶報名確認時打印的拍照憑證、本人身份證。
七、體檢安排
所有報名參加2024年秋季統一高考的考生〔包括報考運動訓練、武術與民族傳統體育專業、保送生、高水平藝術團、高水平運動隊(含單招)等特殊類型招生項目的考生〕均須參加體檢。
根據上海市衛生健康委員會、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招生體檢的相關文件精神,本市實行區屬地招生體檢的規定,對參加2024年秋季統一高考考生的招生體檢安排如下:
1.各區招生體檢站一般于2月下旬至4月底期間,組織安排考生的體檢(包括復查),便于考生填報志愿時選擇學校和專業。
2.本市學籍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的體檢,由報考所在區招生體檢站會同區考試招生機構與各高中階段學校商定體檢的日程安排。
3.往屆生和在職職工等其他考生的體檢,具體以報名所在區的考試招生機構安排為準。由考生自行前往報名所在地的區招生體檢站進行體檢(閔行區、金山區和浦東新區的區域內有2至4個招生體檢站,考生可選擇就近的招生體檢站進行體檢)。
4.本市戶籍、長期在外省市中學就讀的個別考生的體檢,由區考試招生機構在考生返滬辦理報名信息確認手續期間,告知其體檢安排;具體辦法由所在區考試招生機構將上述信息以書面方式告知有關招生體檢站,各區招生體檢站應及時安排好此類考生的體檢。
5.對個別逾期未體檢的考生,在2024年5月中旬前,由所在區考試招生機構督促其進行體檢;各區招生體檢站應及時安排個別逾期未體檢考生的體檢。
6.各區招生體檢站應做好考生體檢信息紙質材料及信息數據庫基礎采集工作,并按工作流程將體檢結果告知考生,如考生對部分體檢結論有異議可按程序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體檢站提出復議,復議結論即為最終結論。如考生未提出異議則視為對體檢信息的確認,此后體檢信息不得修改。
1.2024年各類型考試項目時間安排
2.各區(后方基地)考試招生機構地址及聯系電話
原文標題: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實施辦法
文章來源: 上海市2024年音樂學類專業統考于12月17日、18日舉行,在考試舉行前一些關于考試的疫情防控要求及一些須知內容,我已整理在下文了,上海的考生們來看看吧!下面是整理的“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音樂學類)考前提示”,供上海考生參考閱讀。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音樂學類)考前提示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音樂學類)將于 12月17日(星期六)、18日(星期日) 舉行。為確保考生能夠順利參加考試,市教育考試院做如下提示:
1.12月3日前,考生須完成本人“隨申碼”注冊或“親屬隨申碼”申請。同時下載《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考生考試安全承諾書(音樂學類)》(以下簡稱《承諾書》,見附件2),做好備考期間個人日常防護和健康監測,按要求如實、完整填寫《承諾書》相關信息和健康數據,考生對《承諾書》真實性負法律責任。
2.考前14天內,考生若出現發熱(體溫≥37.3℃)、咳嗽、咽痛、呼吸困難、嘔吐、腹瀉等癥狀,應及時就醫,并進行核酸檢測。
3.考前14天起,考生非必要不離滬,考前7天應在滬。若有離滬情況或從外省市來滬赴考的考生必須提前向就讀學校(社會考生向報名所在區招辦)報備,并在考試當日提供考前24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報告。
考生若有境外或非低風險地區活動軌跡的,按本市疫情防控*規定要求處理。具備考試條件的考生方可參加本次考試。
4.考前3天,考生須在滬完成3次核酸檢測且結果均為陰性,每次核酸檢測間隔應超過24小時且*場考試入場前24小時內須有一次(以下簡稱“三天三檢”)。考前24小時內的核酸檢測陰性報告將作為考試當日入場憑證。
5.音樂學類專業統考采取分批、分時段的考試方式,考生務必仔細看清本人準考證上的考試時間,提前關注考試當天交通及天氣情況,合理安排出行時間及路線,準時到達考點,并預留足夠時間配合考點工作人員進行入場防疫安全檢查及身份核驗。考試當天考生家長等陪同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點。
6.考生每日首場考試均須出示《承諾書》,并在入場時交予工作人員。
7.考生須自備口罩,除進入考點核驗身份時須按要求摘下口罩外,候場期間應當全程佩戴口罩。聲樂演唱、樂器演奏、視唱科目,考生在考試期間可不用佩戴口罩;樂理、練耳科目,建議考生在考試期間全程佩戴口罩。
8.考試當日,若考生入場兩次測量體溫均≥37.3℃,聽從考點安排,按要求進行考試后當日需完成一次核酸檢測采樣。
9.考試當日,考生入場時檢測體溫正常,但在考試過程中出現干咳、發熱、氣促、流涕、腹瀉等異常狀況,須聽從考點安排,按要求進行考試后當日需完成一次核酸檢測采樣。
10.考試期間,請考生做好個人防護,避免前往人員密集地區。勤洗手,公共場所佩戴口罩,在各種場所確保一定的社交安全距離。
11.考試期間,請家長保持手機聯絡暢通。考試結束后,考生聽從考點安排離場。家長如有接送考生的,應服從公安和考點工作人員管理,避*點門口人群聚集。
12.其他未盡事宜,參照本市*疫情防控要求執行。
請各位考生按照考場規則和要求,誠信考試。
附件:
1.?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樂學類專業統考考生須知
2.?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考生考試安全承諾書(音樂學類)》
附件 1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音樂學類專業統一考試考生須知
1.考生須依據各科目考試時間提前 45 分鐘到達考點, 進入考點須接受身份驗證、身體健康監測等必要檢查。考生 可提前 15 分鐘進入考場或候考區域,進入考場及候考區域 后不得隨意離開,按要求指定位置就坐。請務必按時參加考 試,誤考者不予補考。
2.考生須憑本人準考證和有效身份證件原件(包括居民 身份證、有照片的社保卡、駕駛證、護照、軍人證)參加考 試(二證缺一不得參加考試)。每日首場考試須憑《考生考 試安全承諾書》進入考點,并在入場時交予工作人員。
3.考生除進入考點核驗身份時須按要求摘下口罩外,候 場期間應當全程佩戴口罩。聲樂演唱、樂器演奏、視唱科目, 考生在考試期間可不用佩戴口罩;樂理、練耳科目,建議考 生在考試期間全程佩戴口罩。根據疫情防控要求,考試當天 考生家長等陪考人員一律不得進入考點。
4.考生嚴禁攜帶各類通訊工具(如手機、智能手表、智 能手環等設備)、任何照相設備、錄放設備等物品進入考場。
5.同時參加器樂類及聲樂類考試科目的考生,須依據考 試時間合理安排考試科目順序,務必在規定的時間段內完成 相應考試。
6.考生須自行下載并按照考綱要求認真填寫《曲目單》, 并持《曲目單》赴考。
7.考試登記號在考試前登記生成,現場填寫。考生姓名, 準考證號等任何考生個人信息一律不得出現在曲目欄里。 8.考試所需樂器,除鋼琴、管風琴(考試用琴型號: )、電子管風琴(考試用琴型號:YAMAHA ESL02C; )、豎琴、打擊樂器(考場提供定音鼓、小 軍鼓、馬林巴、爵士鼓、大鼓、排鼓)外,一律自備。
9.聲樂類考試考生不得自帶伴奏。考場備有鋼琴伴奏教 師,如需伴奏,需自行提供伴奏譜(五線譜)。器樂類考試 采用無伴奏形式(考生不得自帶伴奏,考場也不提供伴奏)。
10.專業基礎科目(樂理、視唱練耳)考試,考生須攜 帶黑色字跡的鋼筆、圓珠筆或簽字筆,鉛筆,橡皮等必要文 具,其他與考試無關的物品不得帶入考場。遲到 15 分鐘者, 不得入場參加考試。考試結束后,試卷、草稿紙、曲譜等所 有考試材料一律不得帶出考場。
11.考試結束后請盡快離開考區或前往其余未考科目候 考區域備考,不得在已考科目考區逗留。
12.考生必須遵守考試紀律和考場規則,誠信應考,自 覺接受考點工作人員的管理。有違紀、作弊行為的,按《國 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教育部令第 33 號)處理,并 將記入*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涉嫌違法的,由考點移送當 地公安機關,按照《*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九)》及 有關法規進行處理。
13.考點不提供停車位。前往考點(上海音樂汾陽 路 20 號)的主要交通有:公交車:96 路、45 路、42 路、327 路、167 路、320 路、920 路、926 路;軌道交通:地鐵 10 號、12 號線陜西南路站,地鐵 1 號、7 號線常熟路站。
關于2024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見公布
【 #*# 導語】 從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了解到,關于2024年上海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見公布,詳細內容如下:
各區教育局、各有關直屬單位:
為貫徹《教育部關于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教基二〔2016〕4號)、《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上海市進一步推進高中階段學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滬教委規〔2021〕3號)等精神,進一步落實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以下簡稱“中招”)改革,現就2024年本市中招工作提出以下意見:
一、工作目標
探索建立*學業水平考試與綜合素質評價相結合的多元招生錄取機制,進一步完善中招管理體制和運行程序,踐行陽光招生,保證中招工作公開、公平、公正。依托市、區兩級中招信息平臺,統一程序,統一標準,規范操作,保證中招工作平穩有序進行。
二、評價工作
(一)學業評價
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以*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學業考試”)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體育與健身和綜合測試(含物理、化學、跨*案例分析、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的成績計分,總分750分,作為錄取的基本依據。
1.考試方式和分值
(1)語文和數學2門科目考試采用閉卷筆試方式,滿分均為150分,時間均為100分鐘。
外語科目考試采用閉卷筆試和聽說測試相結合的方式,滿分150分。其中,筆試滿分140分(含聽力25分),時間為90分鐘(含聽力);聽說測試滿分10分,時間為10分鐘(采用人機對話方式)。
道德與法治和歷史2門科目采用日常考核和統一考試相結合的方式,滿分均為60分,其中統一考試滿分30分,日常考核滿分30分。統一考試采用開卷筆試方式,時間均為40分鐘。
綜合測試考試采用閉卷筆試和實驗操作考試相結合的方式,滿分150分。其中,閉卷筆試包括物理試題滿分70分、化學試題滿分50分,跨*案例分析題滿分15分,時間為120分鐘;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考試,滿分15分,包括物理實驗操作考試滿分10分,化學實驗操作考試滿分5分,分科分場進行,時間均為15分鐘。
(2)體育與健身科目滿分30分,其中統一考試滿分15分、日常考核滿分15分。統一考試暫停,相應成績按滿分15分計。
2.考試組織與命題
語文、數學、外語、道德與法治、歷史、綜合測試的統一考試由市教育考試院組織統一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其中,學生可參加2次物理和化學實驗操作考試,選擇其中較好的成績計分。
命題要基于課程標準,參照教學基本要求,體現各科目*特點,著眼于對*基礎知識和基本技能的考核,既要突出能力導向,又要注意一定的覆蓋面;要符合學生學習和生活實際,貼近社會,重視考查學生在具體情境中綜合運用所學知識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有助于培養學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試卷結構應簡明合理,題量適當,難度保持穩定。
(二)綜合素質評價
*畢業生綜合素質評價工作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印發<上海市*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實施辦法>的通知》(滬教委規〔2021〕3號)開展。高中階段學校自主招生需結合*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開展相關工作。
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學校綜合考查(以下簡稱“綜合考查”)工作根據《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學校綜合考查的指導意見(試行)》(滬教委規〔2021〕10號)有關要求執行。
(三)特殊教育考試評估
1.符合2024年本市中招報名條件的本市特殊教育學校及普通學校特教班應屆*學生,可報考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含中職特教班,下同)。其中,盲校、聾校學生須參加上海市特殊教育*學業水平考試(以下簡稱“特教學業考試”),原則上以考試成績為錄取依據;輔讀學校、普通學校特教班等學生可申請參加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入學綜合評估(以下簡稱“特教入學綜合評估”),原則上以上海市特殊學生教育評估中心出具的特教入學綜合評估結果為錄取依據。特教學業考試根據不同類別特殊教育學校課程標準實施統一分類命題、統一考試、統一評卷,考試時間與學業考試同步。
2.符合2024年本市中招報名條件的隨班就讀應屆*學生原則上應參加學業考試,如學生本人及家長確有意向報考本市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須通過所在學校申請參加報名評估。報名評估通過的視力殘疾和聽力殘疾學生參加相應類別特教學業考試,智力、肢體和精神等殘疾學生參加特教入學綜合評估。報名評估未通過者,則參加學業考試。特教學業考試和特教入學綜合評估辦法另行發布。
三、招生錄取工作
高中階段學校招生錄取的學生須具有2024年中招報名資格并完成報名,且須參加學業考試,并獲得統一考試科目有效成績。
中招錄取工作分為自主招生錄取、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和統一招生錄取三個批次。自主招生錄取(公辦普通高中)和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劃定同一*投檔控制分數線。上述批次志愿填報均在學業考試后、成績公布前進行。
(一)招生計劃管理
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的編制和實施,按市、區兩級教育行政*的管理職責和工作程序進行。市教委負責全市招生計劃(含特殊教育招生計劃)的宏觀管理,對各區招生計劃編制工作進行指導、協調和統籌。各區教育局根據本地區經濟社會發展需求、本區生源和教育資源配置等實際情況,按照普職規模大體相當的要求編制本地區招生計劃,普通高中學校班級學額原則上控制在每班40人以內,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班級學額原則上控制在每班15人以內。
各類招生計劃確定后,即向社會公布。各區教育局、招考機構和招生學校須嚴格按照已公布的計劃招生,如需變更計劃,須經市教委同意后方可實施。
(二)自主招生錄取工作
2024年高中階段學校自主招生錄取工作在學業考試后進行,由市教委統一部署,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實施,各區教育局、招考機構、招生學校和*學校等必須嚴格按照全市統一要求和時間節點,結合*學生綜合素質評價情況開展招生錄取。未經允許,所有招生學校不得在當年度學業考試前開展任何形式的招生錄取測試或變相測試。各招生學校須成立自主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制定學校自主招生方案報相關教育行政*同意后,由市教育考試院和招生學校予以公布。
自主招生錄取類別及順序為: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優秀體育學生、藝術骨干學生自主招生錄取;國際課程班和中外合作辦學高中自主招生錄取;中職校自主招生錄取。學生可兼報上述四個類別,前三個類別只可選擇其中一所學校簽約預錄取,第四個類別采用平行志愿方式錄取。未完成的招生計劃調整至統一招生錄取批次(不含中職校自主招生計劃)。未被錄取的學生自動進入后續其他錄取批次。
1.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該類別實行統一網上填報志愿、網上簽約預錄取和錄取,學生可填報2個志愿。
(1)計劃編制
2024年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自主招生計劃約占本校招生計劃的10%;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計劃不超過本校招生計劃的15%;繼續試點“探索建立拔尖創新人才培養基地”項目的高中學校自主招生計劃約占本校招生計劃的30%。
(2)招生錄取
各招生學校應根據招生方案,嚴格按照程序和時間,對學生綜合能力、志趣特長等進行綜合測試,并經校自主招生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后擇優簽約預錄取,簽約預錄取數不得超過學校自主招生計劃數。已簽約預錄取學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棄預錄取。學業考試總成績(含政策性照顧加分,下同)須達到當年度相應*投檔控制分數線方可被正式錄取。
2.優秀體育學生、藝術骨干學生自主招生錄取該類別自主招生參照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方式進行,統一實行網上填報志愿、網上簽約預錄取和錄取。通過優秀體育學生、藝術骨干學生相關資格確認的學生可填報2個志愿(體育類和藝術類可以兼報)。
該類別自主招生計劃合計不低于全市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計劃總數的15%,招生計劃由市級相關*根據各區和學校項目申報情況、項目發展需要、項目特點等進行總體統籌評估后下達。
各招生學校應根據招生方案,嚴格按照程序和時間,做好自主招生的實施,并經校自主招生領導小組集體討論后足額簽約預錄取。已簽約預錄取學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棄預錄取。學業考試總成績須達到當年度相應*投檔控制分數線方可被正式錄取。具體招生錄取辦法由市教委另行發布。
3.國際課程班和中外合作辦學高中自主招生錄取
(1)計劃編制
普通高*際課程班的招生計劃單列,其中民辦普通高*際課程班的非上海生源計劃數原則上不超過本校國際課程班當年招生計劃總數的50%。
(2)招生錄取
國際課程班招生參照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市特色普通高中自主招生錄取的時間和程序,由招生學校自主進行報名、考查,統一進行簽約預錄取,簽約預錄取數不得超過招生計劃數。已簽約預錄取學生不得要求更改或放棄預錄取。學業考試總成績須達到當年度相應國際課程班*投檔控制分數線方可被正式錄取。中外合作辦學高中招生參照高*際課程班招生辦法執行。
4.中職校自主招生錄取
該類別包括中本教育貫通培養模式(以下簡稱“中本貫通”)、五年一貫制培養模式(以下簡稱“五年一貫制”)、中高職教育貫通培養模式(以下簡稱“中高職貫通”)、中職校提前招生(需面試或測試的專業,下同)類型,統一實行網上填報志愿、網上錄取。
(1)計劃編制
2024年繼續擴大中本貫通、五年一貫制和中高職貫通試點專業范圍。五年一貫制和中高職貫通招生計劃中,用于招收來滬人員隨遷子女的招生計劃約占總量的25%。中職校自主招生類別的計劃由市教委統籌后下達,其中中職校提前招生類別的招生計劃原則上不得超過本校當年招生總計劃的25%。
(2)招生錄取
中本貫通、五年一貫制和中高職貫通、中職校提前招生可同時兼報。中本貫通只招收符合本市中招報名條件的本市戶籍學生。招生學校根據專業特點自主確定是否組織面試或專業測試。學生按規定在網上填報志愿,對于有面試或專業測試要求的專業,須取得資格后方可在網上填報志愿。中本貫通可以填報2個平行志愿,五年一貫制和中高職貫通合計可以填報3個平行志愿,中職校提前招生可以填報4個平行志愿。中本貫通錄取學生的學業考試總成績須達到本市公辦普通高中*投檔控制分數線,五年一貫制和中高職貫通錄取學生的學業考試總成績須達到相應*投檔控制分數線。市教育考試院根據招生學校事先公布的招生章程按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確定錄取名單。
(三)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工作
2024年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工作在學業考試后進行,其中現場綜合評價暫停,相應成績按滿分10分計。
委屬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名額分配招生計劃約占本校招生計劃的65%,區屬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名額分配招生計劃約占本校招生計劃的60%。名額分配綜合評價錄取類別和順序為:“名額分配到區”“名額分配到校”。學生可兼報上述兩個類別。未完成的招生計劃調整至統一招生錄取批次。未被錄取的學生自動進入后續其他錄取批次。
1.“名額分配到區”招生錄取
“名額分配到區”招生指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將部分招生計劃分配到全市各區的招生方法,學生均可填報1個志愿。
(1)計劃編制
委屬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額分配到區”計劃約占本校名額分配招生計劃的80%。分配到區的招生計劃原則上以各區中招報名人數占全市中招報名人數的比例為測算依據,綜合考慮學校辦學條件、地理方位和資源分布等因素,由市教委統籌協調后下達。區屬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額分配到區”招生計劃約占本校名額分配招生計劃的30%,其中90%-95%分配到外區,其余分配到本區,具體將根據城鄉教育發展狀況及各區實際情況,由市教委和各區教育局共同商定后下達。
上海市回民中學、上海市久隆模范中學錄取符合相應條件的學生(具體條件由學校所在區教育局確定后予以公布)。
(2)招生錄取
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和志愿,以學生報名所在區為單位,對達到相應*投檔控制分數線的學生,從高分到低分投檔。
學校根據相關要求,對投檔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賦分,并將投檔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得分和現場綜合評價得分(按滿分10分計)合成綜合考查成績。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將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和綜合考查成績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名單。
2.“名額分配到校”招生錄取
“名額分配到校”招生指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將部分招生計劃分配到相應不選擇生源*學校的招生方法。不選擇生源*在籍在讀滿3年的*學生可填報2個志愿。學生填報資格由學校認定,公示無異議后報區教育局備案。
(1)計劃編制
委屬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額分配到校”計劃約占本校名額分配招生計劃的20%,僅分配到相應區的不選擇生源*學校,具體分配方案由各區教育局以均衡、隨機為原則自行制定。招生計劃由各招生學校根據辦學條件和實際招生情況進行編制上報,市教委結合各區教育資源分布、人口流動等情況統籌協調后下達。
區屬市實驗性示范性高中的“名額分配到校”招生計劃約占本校名額分配招生計劃的70%。招生計劃原則上以所屬區內符合填報“名額分配到校”志愿資格的中招報名人數占本區該類學校中招報名總人數的比例為測算依據,結合學校辦學條件和實際情況進行編制,由市、區教育行政*統籌協調后下達。“名額分配到校”計劃要分配到本區每所不選擇生源*學校,實現名額分配到校全覆蓋。
(2)招生錄取
市教育考試院根據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和志愿,以學生所在*學校為單位,對達到相應*投檔控制分數線的學生,從高分到低分按平行志愿方式投檔。
學校根據相關要求,對投檔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結果賦分,并將投檔學生的綜合素質評價結果得分和現場綜合評價得分(按滿分10分計)合成綜合考查成績。市教育考試院統一將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和綜合考查成績合成總分,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名單。
(四)統一招生錄取工作
統一招生錄取指由各區招考機構根據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和志愿進行投檔錄取的招生方法,包含“1至15志愿”和征求志愿。該批次招生錄取工作由市教委統一部署,各區招考機構按照全市統一要求和時間節點有序開展招生錄取。統一招生錄取工作包括普通高中、中職校統一招生錄取,中職校可按專業、大類或學校進行招生。
1.計劃編制
高中階段學校編制統一招生錄取計劃,并報相應教育行政*同意后,市教委根據有利于促進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有利于促進郊區和農村義務教育發展的原則,結合各區學生分布情況,對統一招生錄取計劃進行調整平衡后下達。
2.招生錄取
統一招生錄取采用平行志愿錄取方式,各區招考機構按學生學業考試總成績和志愿,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錄取名單。普通高中、普通中專錄取學生的學業考試總成績須達到相應*投檔控制分數線。“1至15志愿”未被錄取的學生,由各區招考機構負責進行征求志愿的填報和錄取工作。
中職校招生學校(部分專業除外)錄取人數低于20人的,可停止本年度招生,相關學生由區招考機構和招生學校負責調整錄取。
(五)其他招生工作
1.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
(1)計劃編制
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根據自身辦學條件,向所在區教育局提出2024年招生計劃申請。區教育局在對學校辦學條件和辦學質量評估的基礎上,核定學校2024年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面向全市招生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須具備符合*規定標準的學生宿舍并配備相應設施設備。經區教育局確定的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招生計劃須納入所屬區2024年普通高中招生計劃,并報市教委備案。民辦普通高中學校不得超計劃或計劃外招生。
(2)招生錄取
民辦普通高中學校根據本市公辦普通高中學校*投檔控制分數線,合理自主確定本校招生錄取*投檔控制分數線,并由招生*向社會公布,在學校的招生計劃和招生范圍內錄取。
2.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招生
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招生計劃單列,分為市級學校招生錄取批次和區級學校招生錄取批次。市級學校招生錄取指:上海市盲童學校面向全市招收視力殘疾學生,上海市聾啞青年技術學校、上海市鶴琴高級中學面向全市招收聽力殘疾學生,上海市鶴琴職業教育學校面向全市招收智力、肢體和精神等殘疾學生(含參加“入學綜合評估”的聽力伴智力殘疾學生)。區級學校招生錄取指:區屬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面向本區招收智力、肢體和精神等殘疾學生。
參加特教學業考試的學生須取得相應類別考試有效成績方可參加投檔錄取。參加特教入學綜合評估的學生評估結果以A、B、C、D四個等第呈現并作為錄取依據。
各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根據市、區教育行政*相關要求和辦學特色,制定本校招生方案,招生方案須經市教委同意后,由市教育考試院和學校予以公布。特教招生學校按學生特教學業考試成績或評估結果由高到低足額錄取,如達到錄取要求的學生超過招生計劃數,由招生學校在*同檔評估結果的學生中根據事先公布的招生方案擇優錄取。未被市級招生學校錄取的學生自動進入區級招生錄取批次。
未被高中階段學校錄取的普通學校隨班就讀、特殊教育學校及普通學校特教班應屆*學生,可通過征求志愿方式申請就讀有征求志愿招生計劃的特殊教育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學校可進行專業面試,并根據事先公布的招生方案擇優錄取。
3.特定學校招生
(1)上海外國語*附屬外國語學校、上海外國語*附屬浦東外國語學校、上海市實驗學校、上海市友誼中學、上海市體育中學以及經市教委同意的其他學校,須制定直升招生方案,于2024年3月底前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備案后公布。學校須嚴格按照招生方案開展招生錄取工作,直升錄取學生名單須于2024年5月底前由學校分別報市教育考試院和所在區招考機構,直升錄取的學生不再參加本市高中階段其他學校的錄取。
(2)上海音樂附屬中等音樂專科學校、上海戲劇附屬舞蹈學校、上海戲劇附屬戲曲學校、上海市馬戲學校、上海市體育運動學校、上海體育附屬競技體育學校和上海市第二體育運動學校等學校,須制定招生方案,于2024年3月底前報市教委和市教育考試院備案后向社會公布。學校須嚴格按照招生方案開展招生錄取工作,不得招收已并被其他學校錄取的學生。錄取學生名單于2024年8月底前報市教育考試院。
4.持外國護照以外籍身份報名學生的錄取工作各區教育局須于2024年3月底前制定并公布本區持外國護照學生的招生辦法和招生學校,報市教育考試院備案。以外籍身份報名且參加學業考試的學生填報就讀意向,區教育局根據學生學業考試成績、就讀意向統一安排至相應普通高中學校入學;對于意向進入中職校就讀的外籍學生,由學生本人向中職校提出申請,由招生學校統一辦理錄取手續。
學校招收的持外國護照入學的學生不列入學校招生計劃數。持外國護照以外籍身份報名的學生不可填報各批次志愿,不參加各批次招生錄取。
5.政策性照顧項目
根據教育部規范加分的有關要求,結合本市實際,制定中招政策性照顧加分及同分優待政策,嚴格執行加分及同分優待資格核準和公示制度。2024年中招政策性照顧加分及同分優待具體項目及分值等見附件1。符合政策性照顧對象申請截止時間為2024年5月31日,具體要求另行通知。各相關*和學校須嚴格核準申請政策性照顧學生的資格,每級核準*和學校均須對相應學生公示5個工作日,如有舉報并經核實確認的一律取消其照顧資格。如符合多項政策性照顧項目的,只可享受其中一項,不予累計。
6.*畢業生升學和生涯發展教育工作健全和完善*畢業生升學和生涯教育工作體系和機制。各級教育行政*和學校要加強對學生升學與生涯教育指導的研究,引導學生根據自身情況和社會需求,合理選擇適合自身發展的升學途徑。各級招考機構要加大招考信息公開、公示力度,通過媒體、網絡、宣講、咨詢等各種途徑與方法,向學生宣傳有關招生政策情況,介紹各類招生學校的有關信息。*學校要開設好升學與生涯教育課程、組織好相關活動,促進學生對高中階段學校的了解,拓展學生對社會分工、職業角色的體驗與認識,使學生初步形成生涯規劃意識與能力。
四、管理和監督
本市中招工作要進一步健全和完善管理體制和運行機制,明確市、區兩級教育行政*、招考機構及各學校的職責,規范各項制度,加強人員培訓,強化內部監督和社會監督,確保中招工作順利進行。切實做好中招政策和信息的公布公示工作。市、區教育行政*、招考機構和各學校等應通過本單位網站及其他途徑及時公布公示中招政策和信息。具體公布公示的要求見附件2。強化中招工作監督問責機制,實行各級招生利益相關方回避制度。對于在招生過程中造成不良影響或嚴重后果的學校和招生*,視情節輕重給予約談、通報批評、追究相關人員責任、減少或取消下一年度相應招生計劃等處理;對于違反招生規定的學校校長和教師按其情節程度給予相應的處理,由上級主管*記錄在案并報市教育督導*備案,情節嚴重的,依法移送紀檢監察*進行嚴肅處理。
加強中招監督工作,健全監督機制,發揮招生監督機構的作用,各級招生單位要主動接受市、區兩級紀檢監察*監督,加大對報名考試、綜合考查、加分資格、投檔錄取、信息公開等重要環節的監督力度,做到崗位明確、責任落實、人員到位、措施有力、全程參與、依法依規。完善中招錄取結果的市、區兩級核查機制。
五、有關說明
1.2024年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具體實施細則另行發文。
2.若受疫情影響,中招相關工作需調整的,將另行通知。
原文標題: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2024年本市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見
上海2024年全日制普通中等職業學校自招本市*應屆畢業生中來滬隨遷子女報名通知 2024年上海高中階段學校招生工作的若干意見公布 2024年上海高中階段學校招生網上報名及信息確認時間:2月19日開始 上海徐匯2024年*報名往屆生返滬生現場確認須知公布 2024年上海黃浦區*招生跨區生報名后的注意事項及安排公布 2024年上海黃浦區*招生個別考生(往屆生、返滬生)現場確認須知公布 查看*全部文檔資源 >>
上海普高*分數線2024
上海普高*分數線2024如下:
本科錄取控制分數線:400;特殊類型招生控制分數線:503;藝術類本科文化控制分數線:300;體育類本科文化控制分數線:280。
上海市教育考試院1月18日下午發布消息稱:2024年統一高考外語科目考試(1月份)和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成績即將公布。
一、網上成績查詢:
1月20日(星期五)14:00至2月21日(星期二)16:00,考生可登錄上海市教育考試院“上海招考熱線”網站(www.shmeea.edu.cn)“成績查詢”欄目或東方網、“一網通辦”PC端、“隨申辦”移動端,輸入本人高考報名號和密碼(初始密碼由考生身份證號碼中的第4至6位和第10至12位的6位數字組成),查詢本人的考試成績。
參加統一高考外語科目考試(1月份)的考生,可查詢外語(1月份)科目成績;參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的考生,可查詢春考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成績。
二、成績通知單投送:
2月7日(星期二)起,考生成績通知單將由*郵政速遞物流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公司(EMS)按照考生高考報名表上填寫的本市通訊地址投遞到考生家中。
參加統一高考外語科目考試(1月份)的考生,其成績通知單上提供外語(1月份)科目成績。參加上海市普通高校春季考試的考生,其成績通知單上提供以下內容:語文、數學、外語科目成績,附加分(若有)。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考試說明
一、考試性質和目的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是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目的是通過考試對考生專業水平及綜合素質進行評定,為高校選拔適合專業培養的考生提供基本依據。
二、考查要求
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考著重考查考生的綜合藝術素養、審美與觀察能力、造型能力及藝術表現能力。
三、考試科目和分值
素描、色彩和速寫科目均為必考科目,專業總成績滿分為450分,其中,素描150分,速寫150分,色彩150分。
四、各科目考試內容和要求
(一)素描
1.考試內容:
人物頭像、石膏像、靜物
2.試題形式:
寫生、默寫或按照提供的圖片進行描繪
3.考試要求:
(1)構圖完整,透 視比例準確
(2)結構嚴謹,明暗層次合理
(3)塑造充分,體積感強
(4)形象生動,富有藝術表現力
4.考試工具和材料:
(1)試卷紙為四開畫紙(考場提供)
(2)繪畫工具為鉛筆或炭筆等(考生自備)
5.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二)速寫
1.考試內容:
人物、場景
2.試題形式:
寫生、默寫或按照提供的圖片進行描繪
3.考試要求:
(1)構圖完整,組合合理
(2)結構、比例準確
(3)形體、動態協調
(4)用筆生動,富有藝術表現力
4.考試工具和材料:
(1)試卷紙為四開畫紙(考場提供)
(2)繪畫工具為鉛筆或炭筆等(考生自備)
5.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40分鐘
(三)色彩
1.考試內容:
靜物、風景
2.試題形式:
寫生、默寫或按照提供的圖片進行描繪
3.考試要求:
(1)構圖完整,造型準確
(2)色調明確,注重色彩關系的對比與統一
(3)強調色彩塑造能力
(4)用筆生動,富有藝術表現力
4.考試工具和材料:
(1)試卷紙為四開畫紙(考場提供)
(2)繪畫工具材料為水彩、水粉等(考生自備)
5.考試時間:
考試時間為180分鐘
原文標題: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美術與設計學類專業統一考試考試說明
2024上海藝術類統考時間
2024上海藝術類統考時間如下:
表演類 2023年11月26日-27日
播音與主持藝術類 2023年11月26日-27日
編導類 2023年12月3日
美術與設計學類 2023年12月4日
音樂學類(含音樂學、音樂表演—聲樂、音樂表演—器樂) 2023年12月17日-18日
藝術生統考是各省或地區組織的統一的藝術考核,統一評分劃定最終的分數線,各省自主命題,各地組織的統考題型、時間、評定的方式都不相同。
2023年藝術類統考包括美術類、音樂類、文學編導類、播音主持類、書法類、舞蹈類等6個類別。其中音樂類和播音主持類屬于首次納入藝術類統考的類別。
綜合成績計算辦法如下:美術類專業專業成績占70%,文化成績占30%;音樂類專業成績占70%,文化成績占30%;文學編導類專業成績占30%,文化成績占70%;播音主持類專業成績占30%,文化成績占70%;書法類專業成績占40%,文化成績占60%;舞蹈類專業成績占80%,文化成績占20%。
上海*時間2024年具體時間
其他信息:
根據上海市教育考試院發布的公告,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信息采集日期為 2023年10月24日—28日 。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里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進行網上報名,并根據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 2024上海高考報名時間 報名信息采集: 日期:2023年10月24日-28日 時間:10月24日-27日每天8:00-21:00 10月28日8:00-16:00 照片采集日期: 2023年11月5日-9日(每天9:00-11:00,13:00-16:00) 資格審核與信息確認時間: 1.上海市學籍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 2023年11月3日-5日,由所在學校統一組織。 2.非上海市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往屆生、非本市學籍應屆生等) 2023年11月7日-8日,由各區考試招生機構根據具體情況安排資格審核和信息確認。 補報名時間: 考生應確保本人報考信息真實準確。報名后考生基本信息發生變化的(如政治面貌、戶籍類別、戶籍地址、通訊地址等),應及時向學籍所在畢業學校或區考試招生機構提出書面申請并附相關證明材料。 兩次補報名期間(2024年3月初和4月中旬)可以進行考生基本信息修改。此外,增設兩次考生基本信息維護修改時間,*次是2024年1月10日,第二次是2024年6月10日。 上海高考報名相關事項 1、 對象 。 符合《上海市教育委員會關于做好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工作的通知》(滬教委學〔2022〕37號)報名條件的所有考生。 2、 組織方式 。 上海市學籍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高中、中等職業技術學校(含中專、職校和技校)〕由學籍所在學校集中組織網上報名(所有應屆生都應完成報名信息采集)。非上海市應屆高中階段畢業生(往屆生、非上海市學籍應屆生等)自主登錄網站進行報名,按不同類別選擇報考所在區:上海市戶籍外省市就讀考生、上海市戶籍往屆生選擇戶籍所在區;在職職工選擇單位所在區;非上海市戶籍考生選擇持有的《上海市居住證》所屬區。 3、 操作流程 。 凡符合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報名條件的考生須在規定時間里通過“上海招考熱線”網站進行網上報名,并根據報名網站的提示和要求如實填寫本人報名信息。 網上報名截止前,考生可多次登錄系統修改本人報名信息,系統以*一次填寫信息為準。 擬參加2024年春季考試、1月份外語考試、專科自主招生考試、三校生高考(含中本貫通轉段)、中高職貫通轉段、五年一貫制轉入、秋季統一高考的考生(含不參加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統一文化招生考試直接辦理錄取的各類考生)均須在網上報名,并同時勾選相應考試的選項。 擬參加上海市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美術與設計學類、編導類、表演類、播音與主持藝術類、音樂學類)和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社會體育指導與管理、體育教育、休閑體育等)的考生,網上報名時須勾選相應專業統考的選項;擬參加藝術類各專業校考的考生也須勾選校考選項。 網上報名時勾選的藝術類專業統一考試或校考、體育類專業統一考試成績僅用于2024年上海市秋季統一高考。 專科自主招生考試和三校生高考中的藝體類專業測試由各招生院校自行組織。
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編導類專業統一考試考試說明
【 #藝術高考# 導語】 從上海招考熱線了解到,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編導類專業統一考試考試說明已發布,詳細內容如下:
一、考試性質和目的
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編導類專業統一考試是上海市普通高校考試招生的重要組成部分。目的是通過考試對考生專業水平及綜合素質進行評定,為高校選拔適合專業培養的考生提供基本依據。
二、考查要求
編導類專業統一考試著重考查考生的藝術修養、藝術常識、影視作品分析及故事創作能力。
三、考試科目和分值
統考科目為藝術常識、故事創作、影視劇評論寫作三門。
藝術常識100分、故事創作100分、影視劇評論寫作100分,三門總分滿分300分。
四、各科目考試內容和要求
(一)藝術常識
1.美術部分
通過欣賞以下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關信息:創作時代及背景、類型、作者、內容、主題、流派(畫派、思潮、主義、團體等)以及所產生的影響。
(1)秦兵馬俑(秦,泥塑、彩繪,佚名)
(2)《洛神賦圖》(東晉,絹本設色,顧愷之)
(3)《蘭亭集序》(東晉,書法,王羲之)
(4)《清明上河圖》(北宋,絹本設色,張擇端)
(5)《開國大典》(1953年,油畫,董希文)
(6)《*的晚餐》(文藝復興全盛期約1495-1498年,壁畫,達芬奇)
(7)《日出·印象》(1872年,油畫,莫奈)
(8)《思想者》(1880-1900年間,雕塑,羅丹)
(9)《記憶的永恒》(1931年,油畫,達利)
(10)《瑪麗蓮·夢露》(1967年,雙聯畫,安迪·沃霍爾)
2.音樂部分
通過欣賞以下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關信息:創作時代及背景、曲作者、種類、作品所傳達的意境以及產生的影響。
(1)《十面埋伏》(琵琶曲,王君錫傳譜)
(2)《梁祝》(小提琴協奏曲,陳鋼、何占豪)
(3)《黃河大合唱》(鋼琴協奏曲,冼星海)
(4)《二泉映月》(二胡曲,華彥鈞)
(5)《茉莉花》(江南民歌,何仿加工創作)
(6)《命運交響曲》(交響樂,貝多芬)
(7)《月光》(鋼琴曲,德彪西)
(8)《圖蘭朵》(歌劇,普契尼)
(9)《自新大陸》(交響曲,德沃·夏克)
(10)《天鵝湖》(芭蕾舞曲,柴科夫斯基)
3.戲劇文學部分
通過閱讀以下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關信息:時代背景、作品的國別、作者、內容、主題及人物關系。
戲劇篇目:
(1)《玩偶之家》(挪威,亨利克·易卜生)
(2)《哈姆雷特》(英國,威廉·莎士比亞)
(3)《等待戈多》(愛爾蘭,塞繆爾·貝克特)
(4)《牡丹亭》(*,湯顯祖)
(5)《雷雨》(*,曹禺)
(6)《茶館》(*,老舍)
文學篇目:
(1)《變形記》(奧地利,弗蘭茨·卡夫卡)
(2)《老人與海》(美國,歐內斯特·米勒爾·海明威)
(3)《百年孤獨》(哥倫比亞,加西亞·馬爾克斯)
(4)《理智與情感》(英國,簡·奧斯汀)
(5)《紅樓夢》(*,曹雪芹)
(6)《阿Q正傳》(*,魯迅)
(7)《家》(*,巴金)
(8)《圍城》(*,錢鐘書)
(9)《金鎖記》(*,張愛玲)
(10)《繁花》(*,金宇澄)
4.影視部分
(1)影視基礎知識
掌握以下影視術語的基本內涵并能靈活運用。
①長鏡頭
②景別
③蒙太奇
④聲音
⑤聲畫關系
⑥運動攝影
⑦場面調度
⑧構圖
(2)電影片目
通過觀摩以下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關信息:作品的國別、導演、劇情、人物關系、視聽語言及畫面造型等。
*部分:
①《一江春水向東流》(蔡楚生、鄭君里)
②《小城之春》(費穆)
③《霸王別姬》(陳凱歌)
④《芙蓉鎮》(謝晉)
⑤《城南舊事》(吳貽弓)
⑥《陽光燦爛的日子》(姜文)
⑦《花樣年華》(王家衛)
⑧《一一》(楊德昌)
⑨《刺客聶隱娘》(侯孝賢)
⑩《臥虎藏龍》(李安)
?《長津湖》(陳凱歌、徐克、林超賢)
?《江湖兒女》(賈樟柯)
?《我和我的父輩》(吳京、章子怡、徐崢、沈騰)
?《地久天長》(王小帥)
?《媽媽!》(楊荔鈉)
外國部分:
①《摩登時代》(英國,查理·卓別林)
②《精神病患者》(英國,阿爾弗萊德·希區柯克)
③《天堂影 院》(意大利,朱賽佩·托納托雷)
④《偷自行車的人》(意大利,維托里奧·德·西卡)
⑤《西伯利亞的理發師》(俄羅斯,尼基塔·米哈爾科夫)
⑥《辛德勒的名單》(美國,斯蒂芬·斯皮爾伯格)
⑦《阿甘正傳》(美國,羅伯特·澤米基斯)
⑧《四百下》(法國,弗朗索瓦·特呂弗)
⑨《肖申克的救贖》(美國,弗蘭克·達拉邦特)
⑩《羅拉快跑》(德國,湯姆·提克威)
?《放牛班的春天》(法國,克里斯托夫·巴拉蒂)
?《小鞋子》(伊朗,馬基德·馬基迪)
?《心靈奇旅》(美國,彼特·道格特)
?《入殮師》(日本,瀧田洋二郎)
?《沙丘》(美國、加拿大,丹尼斯·維倫紐瓦)
(3)電視作品、網絡作品片目
通過觀摩以下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關信息:時代背景、類別、形式、表現特色、作品主創人員、主要情節及人物形象等。
①《大江大河》(電視劇,孔笙、黃偉導演)、《大江大河2》(電視劇,李雪、黃偉導演)
②《覺醒年代》(電視劇,張永新導演)
③《山海情》(電視劇,孔笙、孫墨龍導演)
④《人世間》(電視劇,李路導演)
⑤《典籍里的*》(電視節目,中央電視臺)
⑥《守護解放西》(網絡節目,嗶哩嗶哩)
⑦《大腦》(電視節目,江蘇衛視)
⑧《斯文江南》(電視節目,東方衛視)
(4)紀錄片片目
通過觀摩以下作品,了解并掌握其中所包含的相關信息:時代背景、類別、形式、表現特色、作品主創人員、主要情節及角色形象等。
①《北方的納努克》(羅伯特·弗拉哈迪導演)
②《夏日紀事》(讓·魯什、埃德加·莫蘭導演)
③《德興坊》(江寧導演)
④《遷徙的鳥》(雅克·貝漢導演)
⑤《跑馬溜溜的云上》(李曉導演)
⑥《四個春天》(陸慶屹導演)
5.考試方式
(1)采用閉卷書面考試形式,考試時間為120分鐘。
(2)試卷采用填空題、選擇題、匹配題、判斷題、簡答題、論述題等題型,考查學生的藝術常識。
(二)故事創作
1.創作內容
(1)事件:故事應由一個或多個具體事件構成
(2)人物:構成事件發展的主要角色與次要角色
注意以下方面:
①外貌特征與心理特征的描述
②人物之間的關系
③性格的發展
(3)場面:構成事件發展的環境
注意以下方面:
①環境的特征
②人物與環境的關系
(4)主題:通過事件表達的中心思想
注意以下方面:
①主題健康
②通過故事傳達主題
2.創作要求
(1)立意明確清晰
(2)情節合理獨創
(3)角色鮮明生動
(4)結構合理巧妙
(5)語言自然流暢
3.考試形式
(1)采用閉卷書面考試形式,考試時間120分鐘。
(2)根據提供的文字、圖片等資料編寫相關的故事。故事內容必須用到圖片等資料所提供的時間和空間、人物形象以及物件。字數不低于1500字。
(三)影視劇評論寫作
1.影評內容
(1)對主題的揭示
能夠準確把握影片內容和主題。
(2)對情節結構的把握
能用簡潔的語言介紹銀幕故事;能把握情節的發展,對情節的設置與人物塑造和主題呈現之間的關系有準確認識。
(3)對人物形象和人物關系的分析
分析作品中人物形象塑造及人物關系,分析主要人物形象的多面性和復雜性,分析人物性格和人物關系的發展。
(4)對畫面和聲音的初步讀解
要求對印象最深刻的畫面和聲音進行分析。
以上為影評寫作可能涉及的主要內容,一一列出并不意味著考試必須面面俱到。影評寫作應根據實際情況,在相對完整(思想與藝術)的分析基礎上,做到重點突出、詳略得當。
2.影評要求
影視劇評論要求緊扣影片進行分析評論。鼓勵視角新穎、觀點獨特、言之有理、個性鮮明的文章。
3.考試形式
考場內當場觀看影視劇短片兩遍(觀摩時間為30分鐘);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觀摩時間不計在內);評論文章字數不低于1500字。
原文標題:2024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編導類專業統一考試考試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