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如何辦理積分落戶?需要哪些材料?
根據《人員申辦本市常住戶口辦法》內容顯示,上海落戶需要滿足7年持證時間、擁有中級職稱以及滿足120分的積分這些條件。那么,上海如何辦理積分落戶?需要哪些材料?上海積分落戶的流程有哪些?
1、符合條件的持證人員向用人單位提出申辦本市常住戶口的申請,填寫《居住證持有人辦理本市常住戶口申請表》(可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政務網上下載)并提供應由個人提供的相關材料。
2、用人單位核實并備齊材料后,向注冊地的區、縣人才服務中心申報。
3、區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對用人單位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
4、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進行審核和公示。
5、公示無異議的,出具《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人員辦理本市常住戶口通知書》及相關證明。
上海積分落戶需要哪些材料?
《上海居住證》積分申請材料
除特殊說明外,所有積分申請材料均須核對原件,留復印件。
一、基本材料(必需提供):
1、單位人事專員介紹信、身份證;
2、持證人有效期內的《上海居住證》;
3、《積分申請表》(網上打印、表格上加蓋單位公章)
4、持證人有效身份證件;
5、持證人戶籍證明(家庭戶口可提供戶口簿,需提供具有詳細地址頁的首頁及本人信息頁;集體戶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戶籍證明或提供具有詳細戶籍地址的集體戶口首頁及本人信息頁);
6、一年期及以上的勞動(聘用)合同【合同離截止日期應還有2個月以上有效期】;
(1)事業單位提供聘用合同,其他單位提供勞動合同;
(2)**具有人才派遣資質或勞務派遣資質的中介服務機構派遣的,還需提供派遣單位與用工單位的派遣**、派遣崗位**;
7、單位營業執照(事業單位法人登記證、社團或非企業法人證書)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
二、積分材料(對應積分指標,申請人可自愿提供):
1、學歷、學位證書(需按照*教育行政主管*規定取得的被*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證書,國(境)外學歷學位還需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國(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2、在本市工作期間取得的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證書、技能類*證書和所在單位的聘書;
(1)用人單位所聘崗位與專業、工種需相符;
(2)需要注冊的專業技術類需注冊并在有效注冊期內;
(3)在外省市獲得的技能類*三級及以上證書,**本市復評或驗證的,視同在本市獲得;
(4)*技能鑒定機構頒發的行業特有的技能類證書,相關國有大企業提供的,予以認可;其他單位提供的,需提請設在本市的鑒定機構予以驗證;
(5)**考試取得的職稱或專業技術類證書,應提供《資格考試合格人員登記表》;**評審取得的職稱,應有評審表(無需提供,但檔案中應有相關材料);
3、**近6個月的個人所得稅完稅證明;
4、配偶為本市戶籍的,提供結婚證、配偶身份證、配偶戶口簿或戶籍證明;
5、投資納稅或帶動本地就業積分所需材料:
(1)持證人在本市投資企業的驗資報告;
(2)工商檔案機讀材料;
(3)**近連續3年在本市的納稅明細;
(4)用人單位出具的**近連續3年聘用本市戶籍人員名單(須連續在本市繳納職工社會保險6個月以上);
6、持證人在本市工作期間獲得的部、委、辦、局等市級機關及以上*表彰獎勵證書(持證人申請表彰獎勵加分的,由表彰獎勵主辦單位向市評比達標表彰工作協調小組辦公室備案后可獲得加分)。
自考/成考有疑問、不知道如何總結自考/成考考點內容、不清楚自考/成考報名當地政策,點擊底部咨詢官網,免費領取復習資料: (二)教育背景教育背景指標*分值110分,持證人按照*教育行政主管*規定取得的被*認可的國內外學歷學位,可獲得積分。
本項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取得大專(高職)學歷,積50分。
2.持證人取得*本科學歷,積60分。
3.持證人取得*本科學歷和學士學位,積90分。
4.持證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學歷學位,積110分。
(三)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專業技術職稱和技能等級指標*分值140分,持證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間取得的任職資格證書、專業技術類證書和技能類*證書且專業、工種與所聘崗位相符,可獲得積分。本項具體積分標準如下:
1.持證人取得技能類*五級,積15分。
2.持證人取得技能類*四級,積30分。
3.持證人取得技能類*三級,積60分。
4.持證人取得技能類*二級、中級任職資格或相當于中級任職資格的專業技術類,積100分。
5.持證人取得技能類*一級或高級任職資格,積140分。專業技術類按照*有關規定需要注冊的,注冊后給予加分。專業技術類目錄、技能類*目錄,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統一向社會公布。
二、落戶手續是什么
戶口遷移需要按照《*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以及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的規定進行。
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盡相同,購置新房未必就能夠在新房所在地落戶。因此,你應該在咨詢新購房所在地公安機關可以辦理落戶的明確承諾后,依據購房合同及產權證書,按《*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的規定,向原住所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然后按照第十三條的規定,在三日內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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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滬工作穩定,專業(業績)與崗位相符;
2、滿足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用人單位引進符合本市緊缺急需的國內優秀人才等情形;
3、其他條件。
落戶辦理流程:
1、若落戶人為新生兒,則流程是,提出申請、審查、予以登記。且一般需要在出生后一個月內辦理;
2、若落戶人為戶籍轉移人員的,則流程是,申請落戶準遷、辦理戶籍遷出、申請落戶登記等。落戶需要的材料:
(1)本人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本人戶口本原件和復印件;
(3)如果是工作遷移,需要新公司開具工作證明或者新的勞動合同;如果是結婚遷移,需要攜帶結婚證以及房產證。
法律依據:《*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