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戶上海具體條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答中肢。
(二)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三)持證期間依法在本市繳清世納所得稅。
(四)在本市培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或者具有技師(*二級以上證書)以上,且專業及工種對應。
(五)無違反*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錄。
注意:
1.持證人員的配偶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同時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戶口,不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現有投靠落戶政策辦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2.在每年辦理落戶數量方面,本市對持證人員申辦常住戶口實行年度總量調控,符合條件的持證人員按規定排隊輪候辦理。超出當年調控人數總額的,依次轉入下一年度辦理。
上海投靠類落戶條件
戶口管理在未來社會不僅不晌旦會也不能被削弱,更不可能被“取消”,而只能依法科學地得到穩步強化,以便為公眾生活、群體生產、社會服務、*行政和*其他行為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服務,發揮其應有的更廣泛、多樣、持續的巨大作用。下面是我分享的上海投靠類落戶條件,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上海投靠類落戶條件
上海投靠落戶分為夫妻投靠、老人投靠、子女投靠。每項宴老擾投靠條件不一,夫妻投靠條件:外省市人員(指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無業人員,下同)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戶口滿10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10年、年滿35周歲,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等。
夫妻投靠落戶條件
(一)外省市人員(指農業戶口和非農業戶口的無業人員,下同)與具有本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戶口滿10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10年、年滿35周歲,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二)外省市少數民族及歸僑、歸僑子女、華僑子女與具有本市含裂家庭常住戶口的居民(指在本市已登記常住戶口滿7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7年,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外省市人員與本市殘疾居民依法辦理婚姻登記滿5年,可準予其在配偶戶口所在地落戶。
子女投靠落戶條件
(一)外省市人員與本市的.常住戶口居民(指在本市具有登記常住戶口滿5年)依法辦理婚姻登記后,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16周歲以下或普通高中就讀學生,下同),已隨外省市父(母)辦理出生登記,現要求投靠本市父(母)戶口的,可準予在父(母)戶口所在地(家庭戶,且不因投靠落戶使家庭人均住房面積低于市*規定的住房困難標準。下同)落戶。
(二)原由本市經動員、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現已被批準回滬落戶的人員,其生育的子女從未就業、未婚未育、實際生活基礎長期在本市、年齡不超過25周歲的,可準予在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三)經市教委批準已在本市落戶的高校畢業生,其符合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的未成年子女在滬居住生活的,可準予在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四)本市的常住戶口居民收養外省市小孩,經審核符合《*人民共和國收養法》規定,依法辦理《收養登記證》后隨父(母)在滬共同居住生活滿5年以上且未成年的,可準予在養父(母)戶口所在地落戶。
老人投靠落戶條件
(一)經動員分配去外省市工作的原本市的常住戶口人員,現已按*法定年齡退休,并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要求回滬投靠子女的,可準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如系未生育或未領養過子女,本市親屬(父母、兄弟姐妹)愿意接受的,可準予其在本市親屬戶口所在地落戶。
(二)原本市的常住戶口人員因其他原因去外省市工作的,現已按*法定年齡退休(夫妻雙方須同時符合規定年齡),并已享受社會保險待遇的,要求返滬投靠本市子女的,可準予其在子女戶口所在地落戶。
;1、上海居住證轉戶口條件: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持居住證期間累計繳納社保滿84個月者;持證期間依法繳稅;有中級以上職稱或技師(*二級以上彎亂肢證書)以上,且專業、工種于所聘崗位相對
應;7年中*3年社保基數高于上年度月平均工資的2倍以上,可以免職稱申請居轉戶;無違反計劃生育及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以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
2、創新創業、投資、企業人才落戶條件:創業人才獲得科技企業孵化器或創業投資機構首輪創業投資額1000萬元及以上或者累計獲得創業投資額2000萬元及以上(須資金到位并持續投資滿1年)的上海市企業中持股比例不低于10%的創業人才,在企業連續工作滿2年的,可以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
3、11類人士入滬籍可走快車道,直接落戶:據《上海市引進人才申辦上海市常住戶陪饑口試行辦法》,這11類引進人才可直接申辦上海市常住戶口。引進人才已婚的,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同時辦理戶口遷移手續。
4、投靠類落戶、遷戶上海條件: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結婚的外省市人員一方——夫妻投靠類;(婚埋世齡10年且滿35周歲可轉滬,碩士以上學歷可以縮短到7年)原由本市分配去外省市工作人員(也就是“支內、知青人
員”),現戶口已回滬落戶的,其子女可以回滬落戶上?!优犊款?(只可1位子女回滬)本市支內、知青人員及其生育的子女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在本市戶口登記滿5年)婚姻登記滿5年的,可以落戶上海。
父或母戶口在滬的未成年子女可遷入上海。
小孩外地戶口遷入上海辦理材料:
1、申報常住戶口申請表,要求申報人的監護人用黑色水筆或鋼筆填寫。在反面下方“如弄虛作假本人愿承擔法律責任”后再加上一句“愿退回原戶口所在地”。
2、同意入戶意見書(產權人或承租人中,60歲及以上的老人或非直系親屬必須本人至派出所簽字,如確有不便,由社區民警當面確認其簽字,確認民警在搜首滑同意書上簽字)
3、入戶地產權證或租賃憑證(復印有字有印章的頁)。如產權人或承租人中有死亡的,必須變更產權證或租賃憑證。
4、申請人及其父母、兄弟姐妹在外地的戶籍證明,或外地戶口本全本復印,當地派出所在復印件上每頁蓋章。提供的戶籍證明或戶口本復印件上“戶口性質”必須注明“農業戶口”還是“非農業戶口”。
如果“戶口性質”是“家庭戶”,必須要當地派出所證明該戶在戶改之前是“農業戶口”還是“非農業戶口”。
5、申請人父母上海的戶口本(只要有字的頁都要復印)
6、申請人《獨生子女證》。必要時要求上海和外地縣級以上計生委出證明,證明申請人父母生育、領養子女情芹喊況。
7、申請人父母的結婚證。如果結婚證上女方身份證號碼不是正常的15位升成18位的(15位正常升18位身份證號碼只應增加“19”和*一位升位碼,其他號碼不變),則需要重新去民政局補發結婚證,同時把補發結婚證時的一套材料(約4張紙)都復印過來,同時要求外地派出所出證明,證明兩身份證號碼系同一人。
8、申請人父母的結婚登記申請書,婚姻狀況證明。(一般在結婚時的民政局或區檔案館去復?。┤绻Y婚登記申請書中“婚姻狀況”中有“離婚”或“喪偶”,則再要求提供該方的《離婚證》、《離婚協議書》或《離婚判決書》,死亡配偶的戶籍證明等。
9、申請人父母的身份證、居住證。
10、申請人子女的出生證、預防接種證、預防接種卡、畢業證書、中*生學籍卡、目前就讀證明。必要時需出具其母親在醫院的產前檢查、分娩記錄、新生兒記錄、出院小結等復印件(由醫院在復印件上每頁蓋章),或親子鑒定結果。
11、如申請人父母是從外地遷入上海的,必須提供其父母原戶口所在地的全戶詳細老戶籍資料及戶口遷入上海的審批表
通過公安局報入上海戶口的,要附上其申報材料,如果該申報材料在外所,要求其通知對方派出所把材料轉入本所或復印全部申報材料;通過人事局、高教局報入上海戶口的,需提供申報戶口證明信等一套材料;通過知青子女回滬政策回滬的,需一整套知青子女回滬材料,至報入上海的*個區檔案館復印。
12、國外出生的需提供國外的出生證原件(需至出入境將原件翻譯成中文),本人及其父母的護照或旅行證或定居證。
擴展資料
《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
第十八條 本市非農業戶口居民(本市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口、科研單位學生集體戶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駐滬辦事處工作戶口人員除外)以購買、交換、分配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權或者公有居住房屋承租權的,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
本市農業戶口居民以購買、繼承等合法方式取得住宅商品房、售后公房等住房所有權的,經區、縣公安機關批準后,本人及其配偶、未世臘成年子女可以在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并登記為非農業戶口。
第十九條 本市居民系房屋產權人或承租人或農業戶戶主的,經其同意,其本市非農業戶口的直系親屬(大中專院校學生集體戶口、科研單位學生集體戶口和中央各部、各省市駐滬辦事處工作戶口人員除外)可以在其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戶口遷移。本市直系親屬之間的遷移包括:
(一)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遷移;
(二)夫妻之間的遷移;
(三)(外)祖父母與(外)孫子女之間的遷移;
(四)公婆與兒媳之間或者岳父母與女婿之間的遷移。
第二十條 本市農業戶口居民,經遷(移)入區、縣公安機關批準,可以遷(移)入本市非農業戶口配偶、父母、子女處,并登記為非農業戶口。
本市農業戶口居民,經農村宅基地使用權人或者集體土地承包人及村委會、鄉(鎮)人民*同意,可以向本市農業戶口配偶、父母、子女戶口所在地派出所申請辦理戶口遷入手續,其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參考資料來源:上海浦東*網--辦理未成年子女投靠父母戶口手續須知
參考資料來源:上海市人民*--上海市常住戶口管理規定
落戶上海具體條件:
(一)持有《上海市居住證》滿7年。
(二)持證期間按規定參加本市城鎮社會保險滿7年。
(三)持證期間依法在本市繳納所得稅。
(四)在本市被聘任為中級及以上或者具有技師(*二級以上證書)以上答中肢,且專業及工種對應。
(五)無違反*及本市計劃生育政策規定行為、治安管理處罰以上違法犯罪記錄及其他方面的不良行為記培亂錄。
注意:
1.持證人員的配偶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同時申請辦理本市常住戶口,不符合條件的可以按現有投靠落戶政策辦理。未成年子女可以隨遷。
2.在每年辦理落戶數量方面,本市對持證人員申辦常住戶口實行年度總量清世調控,符合條件的持證人員按規定排隊輪候辦理。超出當年調控人數總額的,依次轉入下一年度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