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生落戶上海的條件2024如下:
一、留學生上海落戶口條件:
1、工作合同有效期在2年(含)以上,申請落戶時合同剩余有效期在3個月(含)以上;
2、留學生回國后2年內來上海并持續在上海工作;
3、按規定在上海繳納社保和個人所得稅;
4、年齡距離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
5、符合*及本市現行計劃生育政策;
6、無刑事犯罪記錄等不宜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的情形。
二、留學生上海落戶境外學習時間要求:
海歸博士:1年以上(360天);
海歸碩士:半年以上(180天);
海歸學士:2年以上(720天);
訪問學者:1年以上(360天)。
三、留學是指一個人出國或出境接受各類教育,時間可以為短期或長期(從幾個星期到幾年),這些人則被稱為“留學生”。
留學的方式一般除了學生自行向收留外國學生的學校申請之外,很多學生出國也都會利用留學代辦或稱留學中介來注冊學校或選擇留學*,或者兩者搭配使用的方式來協助出國學習的手續辦理。
法律依據
《*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五條 戶口登記以戶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戶,以主管人為戶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戶,以本人為戶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戶口共立一戶或者分別立戶。
戶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戶口登記。
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準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準。
一、上海留學生落戶辦理流程第1步:先確定自己屬于哪一類落戶類型
目前新政后還是分兩類:半年一倍類型、一年1.5倍類型
半年一倍類型包括:境外博士、國內全日制本科+境外高水平碩士、國內雙一流本科+境外碩士、境外高水平本科、境外本碩連讀、其他類型。
一年1.5倍類型包括:國內非全日制本科+境外碩士、國內大專+境外碩士、國內大專(單獨就讀)+境外非高水平本科、HND,聯合辦學等、其他類型。
如果不清楚自己屬于哪一類落戶的留學生,可直接咨詢落戶*。
二、上海留學生落戶辦理流程第2步:按照落戶類型找到合適的工作
目前落戶上海的申報工資和社保基數1倍是10338元/月,2023年7月份調整后預估11500元/月
如果是剛開始找工作或者剛入職的留學生,屬于半年一倍類型的,
工資和社保基數達到11500元/月,屬于一年1.5倍類型的,工資和社保基數要求達到17250元/月。
如果擔心工資和社保基數達不到落戶的要求,可以找公司協商,自己補差價,如果是著急落戶的留學生,建議可以先找方便協商的中小型企業就業。
如果是一年1.5倍類型的留學生著急落戶,可以走創業落戶政策;如果是半年一倍類型的留學生,著急落戶暫時又找不到合適的工作,也可以直接咨詢落戶*。
2024年上海留學生落戶*政策批:
留學回國人員獲得的學歷學位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1、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博士學位,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1年;如為中外合作辦學、聯合培養等性質畢業生,累計在外學習時間一般不少于半年。
2、在國內“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中央直屬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養單位參照“雙一流”建設高校執行),并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內非“雙一流”建設高校獲得全日制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并在國(境)外高水平*學習獲得碩士學位;或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和碩士學位。
3、在國(境)外高水平*學習獲得學士學位。
4、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任職資格后,赴國(境)外高校或科研機構進修、做訪問學者等滿1年。
5、其他不符合第2、3項條件,但在國(境)外高校學習獲得學士學位或碩士學位。
家屬隨遷條件:
符合落戶條件的留學回國人員,其配偶(須在留學人員學成回國前與其結婚,年齡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和16周歲及以下或16周歲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子女屬隨遷范圍。
申請人配偶需隨遷的,應在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一并提出;配偶暫未回國的,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待回國后再申請補辦落戶手續。
申請人子女需隨遷的,如子女在國內出生,須在父(母)原戶籍地辦理出生登記落戶后一并提出。如子女在國外出生,應在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一并提出;暫未回國的,提供有效身份證件,待回國后再申請補辦落戶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