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婁底市*稅務局組織架構概述
婁底市*稅務局是一個正處級全職能機構,其組織構架包括內設*、直屬單位以及事業單位,旨在確保稅收工作的有效執行。
1. 內設*共有11個,如辦公室、政策法規科、貨物和勞務稅科等。其中,辦公室負責制定年度計劃、文稿起草、機關管理、稅收宣傳等任務,還負責網站運行和維護、稅務科研等工作。政策法規科則主要負責稅務政策的落實、文件合法性審核以及行政復議等工作,確保稅收法規的正確執行和監督。
2. 直屬機構包括稽查局和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稽查局下設辦公室、綜合選案科、檢查科和案件審理執行科,主要負責稅收檢查和案件查處工作。而車輛購置稅征收管理分局則設有綜合科、業務管理科和稅源管理科,負責車輛購置稅的征收和服務工作。
3. 除了上述*,市局機關還設有三個正科級事業單位,包括信息中心、機關服務中心和票證中心。這些單位分別負責信息化建設、后勤管理和稅收票證的管理安全工作。
二、婁底市國土資源局職能科室介紹
婁底市國土資源局設有19個職能科室,負責各項土地、礦產和測繪管理工作。
1. 協調局機關日常工作,包括文件材料起草、會議組織、通訊編輯、文電處理、秘書事務等。
2. 負責起草和審核土地資源、礦產資源、測繪管理的地方性政策和管理辦法,并宣傳相關法律法規,組織協調依法行政工作。
3. 財務管理*負責實施有關財務管理制度,監管資金使用情況,并對土地開發整理、地質災害防治等項目進行資金預算審核。
4. 規劃*負責國土綜合開發整治規劃和政策措施的制定,組織編制各類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并審核各地區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5. 耕地保護*負責耕地總量動態平衡管理,劃定基本農田保護區,并提出土地開發整理計劃和資金拔補意見。負責審查耕地占補平衡方案,并承辦國有荒山、荒地、灘涂圍墾開發的立項和送審工作。
7<. 專職處理須由國務院和省審批的各類建設項目的農用地轉用及土地征收事宜。進行土地審批流程和審查前期建設用地論證工作,統籌土地征收及拆遷管理工作,承擔土地征用及拆遷安置的資質審核工作。接受省授權,處理縣(市)的農用地轉用審批事宜。還要管理個人建房用地的審批及臨時用地、延期用地的審核。涉及收回土地使用權的程序也要參與,同時負責發布各類建設用地信息,監控土地利用的實際情況。
8. 負責全域地政地籍工作的開展,推進土地資源的調查、動態監測、地籍調查和統計工作。管理土地證書的年檢,以及土地的確權、抵押登記、權屬爭議調解等事務。處理重大或跨縣(市)的土地權屬爭議,并負責建設用地的地類、權屬和面積的確認工作。指導地籍信息系統的建立、更新和維護。
9. 負責全市土地資產和土地市場的管理與監督工作,審查土地交易中介機構及從業人員的資質。處理國有土地使用權的出讓、租賃等事務,制定土地儲備計劃,負責土地儲備的管理工作。負責制定土地使用權年度供應計劃,起草收購土地辦法并組織實施。負責審查企業土地資產處置方案,并指導農村集體非農土地使用權的流轉管理。
20. 負責局內各項事務的監督管理工作,包括人員選拔、人事任免、行風建設、日常考勤等。負責全局國土資源管理工作的舉報核查,以及受理對相關問題的舉報與核查。
21. 受市局委托,負責監督全市土地、地質礦產、測繪管理法律、法規的執行情況。接收控告和檢舉,對違法案件進行調查取證,并采取相應措施制止違法行為。對國土資源違法案件作出行政處罰,協助法院執行行政處罰決定,并協助司法機關偵破相關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