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傷保險條例》精準解讀與工傷爭議、調解、賠償與企業薪酬福利法律風險防范
開課時間: 2011年6月24--25日 深 圳 2天 2011年7月29—30日 上 海 2天 2011年8月5—6日 深 圳 2天
主辦單位: 參課對象: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人力資源總監、經理、專員及*經理等。
標準費用:2500元/2天/人(含培訓、指定培訓教材、午餐、茶點費等)
課程背景:
經過重大修改后的《工傷保險條例》、《工傷認定辦法》、《非法用工單位傷亡人員一次性賠償辦法》于2011年1月1日實施。上述法規文件對工傷認定范圍、認定流程、工傷鑒定及爭議處理程序、工傷待遇標準、工傷賠償、不參保單位處罰力度等進行了重大調整。通過修改,*加快了工傷事故處理的速度,加大了用人單位違法的處罰力度,提高了工傷待遇標準,從而增加了用人單位的法律風險。如何盡快學習、了解修改后的主要內容,如何盡快調整工傷管理策略與完善工傷管理制度,是廣大用人單位當務之急!
《勞動合同法》實施3年來,關于薪酬福利引發的勞動爭議占全部勞動爭議的50%以上,其中加班費問題、調崗調薪問題、休假待遇問題等更是長期困擾著廣大企業。
為了讓廣大企業了解掌握薪酬福利方案的設計及其法律風險的把控,了解掌握工傷事故的處理與風險把控,我們特邀請極具實戰水平的*勞動法與員工關系專家、薪酬績效顧問鐘永棣老師,為大家傾囊相授,分享其10多年的實戰經驗。
專家介紹:著名勞動法專家鐘永棣
國內著名勞動法與員工關系管理實戰專家,勞動仲裁員,國內*位倡導、傳播、實施“*勞動法與企業薪酬績效有機整合”的先行者,*人力資源管理師資格認證培訓導師,國內原創型、實戰型、顧問型的職業培訓師。
現任*創世紀企業培訓網首席勞動法講師,兼任時代光華管理、廣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廣東省人力資源管理協會、深圳外商企業協會等50多家*機構、培訓機構、顧問公司、行業協會的簽約講師、特聘顧問。
鐘老師精通勞動政策法律法規和勞動仲裁、訴訟程序,擅長勞動用工風險的有效預防與勞動爭議案件的精準應對,善于把勞動法律法規與企業人力資源管理有機整合,通曉企業勞動爭議防范機制的構建和勞動用工管理體系的修正完善。鐘老師經常在客戶辦公現場、培訓現場為客戶、學員即時起草、審查、修改相關制度、合同、文書,或分析具體案件的應對思路;鐘老師獨到的現場的專業功底,每次都贏得廣大客戶、學員發自內心的好評與*的信服!
鐘老師曾任專職勞動仲裁員,曾獲“廣州市優秀勞動仲裁員”稱號,審判勞動爭議案件400多宗;代理勞動爭議500多宗,參與或主持薪酬績效咨詢項目20多個,審查完善300多家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規章制度。個人長期擔任30多家(累計200多家)企業的人力資源管理法律顧問;以鐘老師領銜的專家隊伍,長期為企業提供勞動法常年顧問及各種專項咨詢服務,客戶滿意度高達95%。
2004年開始鐘老師*各地巡講勞動法、勞動關系課程,受益企業達30000家,直接受益學員70000多人,培訓地點涉及20多個省會城市及沿海地區大城市。鐘老師將枯燥的勞動政策法規溶入實際管理案例當中,將人力資源管理與勞動法有機地整合在一起;課程內容80%為真實案例、20%為必備的重點法條;學員參與討論、互動,課程生動有趣,深入淺出,實戰型超強,讓學員即時學以致用!課程滿意度高達95%,眾多學員均表示:“*次聽到如此實戰、實用、實效的勞動法課程!鐘老師非常務實、不說教、沒有商業味道,終于聽到了讓我不再后悔的精彩課程!”
鐘老師曾為以下客戶提供內訓、專項咨詢、顧問(非公開課)服務:
*人壽、廣發銀行、攜程旅行網、華鼎擔保、建設銀行、農業銀行、工商銀行、中鐵集團、深圳機場、黃河水電開發、中煙集團、南粵物流、新南方集團、深圳愛施德股份、深圳酷動數碼、合生創展、中海地產、方圓地產、珠江監理、珠江投資、三新地產、養生堂藥業、一品紅藥業、晶苑集團、廣州電信、國訊通信、松廈冷氣、益海集團、旺大集團、中遠物流、日暉園林、歐時力服裝、廣州蔬果集團、佰搭果餐飲連鎖、廣東交通集團、中山華泰、珠海口岸廣場、縱橫天地、蛇口船務運輸股份、北京得信佳和醫療、風神集團、中咨工程監理、廣藥集團、高士線業、利海集團、化建集團、深圳水務監理、運發集團、新廣國際集團、美的集團、江蘇大全集團、沿海地產、深圳華僑城、信源集團、京城控股、*郵政----千余家企業。
曾參加過鐘老師培訓公開課的部分企業客戶:
*經濟周刊、*南方電網、珠江電影制片、萬科地產、蒙牛乳業、珠江啤酒、*銀行、華商銀行、興業銀行、中興通訊、百年糊涂酒業、保利房地產、富力地產、雅居樂地產、安踏、金蝶軟件、晨光乳業、偉易達電子、廣州地鐵、立白集團、藍月亮、比亞迪汽車、志高空調、廣州電視臺、白云山制藥、鷹牌陶瓷、金發科技、加多寶、華為技術、東芝醫療系統(*)、江蘇銀行深圳分行、湖南麓谷信息港、深圳城建、索芙特、廣東省電影公司、北京航空院、*旅行社、廣東新華發行集團、百事(*)、天津陽光塑料、西安萬國房地產、中石化、寶恒通集團、華潤建筑、七星集團、太陽駒(北京)、獅王日用化工(青島)、內蒙古西拉沐淪(集團)、上海化工機械、*液化天然氣運輸控股、英之健國際(香港)、海格通信產業集團、*海洋石油總公司、挪威*石油公司、金宸地產、弘大集團、貴州益康制藥、深圳巴士集團股份、NETSFIM(北京)農業科技、樂百氏(廣東)、哈其森、廣州汽車集團零部件、君華集團、本田汽車用品(廣東)、北京航空所、深圳郵政局、商凱集團、貴陽*建筑工程股份、上海柯渡商貿、天美(*)科學儀器、特森門窗系統(北京)、凡容科技(杭州)、嘉粵集團、通用電氣、中南*等上萬家企業。
課程大綱:
*部分、《工傷保險條例》應用型精準解讀與操作策略指導
一、工傷認定策略
1、屬于工傷范圍的情形有哪些?不得認定為工傷的情形有哪些?
2、怎樣理解上下班途中?怎樣控制期間的風險?
3、“突發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時之內經搶救無效死亡”中的“疾病”包括哪些,“48小時如何界定”?
4、因工作需要應酬喝酒導致死亡,能否認定為工傷?
5、對勞動能力鑒定結果不服的,如何申請重新鑒定或進行復查?
6、發生工傷事故,企業拒絕申報確認,有什么法律風險?
7、工傷認定中的主要證據種類與質證技巧?
8、用人單位否認工傷的,應提供反證,那么用人單位該如何控制該風險?
9、勞動者申報工傷事故,企業否認存在勞動關系的,如何處理?
10、車輛*其他單位經營,車輛實際所有人聘用的司機在工作中發生傷亡,能否認定為工傷?
11、職工從事第二職業發生的事故能否認定為工傷?
12、參加單位組織的體育活動受傷能認定為工傷嗎?
13、如何認定違反治安管理規定的行為?
14、無照駕駛與駕駛無照車輛受傷,能否認定為工傷?
15、職工外出學習休息期間,受到他人傷害應否認定為工傷?
16、在校生、退休返聘者等特殊勞動者,在工作期間受傷害,能否認定為工傷?
17、異地參加工傷保險的,如何認定工傷?
二、工傷待遇標準
18、哪些工傷費用應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哪些應由用人單位支付?
19、工傷職工享受工傷待遇期間符合退休條件的,工傷待遇與退休待遇如何計發?
20、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能否讓社保機構先行墊付工傷待遇?
21、發生工傷后,異地就醫的費用如何處理?
22、工傷決定作出后,當事人進行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期間的工傷費用如何處理?
23、停工留薪期間究竟有多長,期間的待遇如何支付?
24、停工留薪期間過后,發生的醫療費用,如何處理?
25、一次性傷殘補助金、醫療補助金、就業補助金,由誰承擔,在什么情況下支付?
26、工傷死亡,需要賠償哪些費用,如何計算?
27、工傷復發的,怎樣確定是否需要繼續治療,治療費用如何處理?
28、工傷待遇相關賠償基數如何確定?
三、工傷員工管理
29、工傷員工借故拒絕復工,如何處理?
30、工傷員工借故拒絕配合做傷殘鑒定,如何處理?
31、職工在外地出差期間發生傷亡事故,企業應如何處理
32、已經認定為工傷的職工嚴重違紀,企業能否解除合同?
33、已經認定為工傷的職工,企業倒閉了,如何處理?
34、招聘從事職業病崗位的勞動者,該如何防范法律風險?
35、(可能)發生職業病的勞動者,勞動關系的解除或終止,需注意哪些問題?
四、工傷爭議處理
36、企業能否追究工傷職工的過失賠償責任?
37、工傷職工超過規定醫療期如何處理?
38、對于第三人造成的工傷事故,如因第三人引發的交通事故中,我方司機受傷,如何處理?受害人司機能否要求工傷待遇又要求第三方的人身傷害賠償?
39、企業分立、合并、轉讓,實行承包經營,職工被借調,出國工作,破產的,工傷關系問題如何處理?
40、單位能否以商業保險理賠款項替代職工工傷賠償待遇?
41、勞務派遣、承包租賃過程中發生工傷,如何向實際用工單位追償?
42、非法用工發生工傷事故的,如何處理?
43、發生工傷事故后,企業與勞動者私下和解,簽訂的補償協議是否有效?
44、如果想和解、調解,應該怎樣做,才確保無風險?
45、因工死亡職工供養親屬包括哪些?
46、從工傷事故的發生到全部法定程序完結,時間可能超過3年,是利還是弊?
第二部分、企業薪酬福利法律風險防范
1、法律上的“工資”、“福利”包括哪些?
2、工資單上的“交通費”、“住房補貼”,是屬于工資還是屬于福利?
3、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的基數包括哪些工資項目?
4、“標準工資”、“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包括哪些?
5、怎樣理解和應用“同工同酬”?
6、醫療期、病假、年休假、探親假、事假、產假、哺乳假等期間,按什么基數支付工資?
7、值班算不算加班?
8、如何確定加班費的基數?
9、用人單位如何設計工資構成以降低加班費成本?
10、未經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自行加班的,用人單位是否需支付加班工資?
11、勞動者主張入職以來的加班費,用人單位如何應對?
12、加班工資未列明或未交付工資單給勞動者,有什么風險?
13、用人單位實行計件工資制度的加班工資計算方法?
14、勞動者在工作日加班以及法定節假日加班,用人單位能否安排補休而不予支付加班費?
15、女職工在“三八”婦女節照常工作的,用人單位是否需支付加班工資?
16、如何通過薪酬調整處理員工嚴重失職、重大過失、違規等的問題?
17、調整工作崗位后,可以調整薪資標準嗎?如何解決此老大難問題?
18、企業單方調整薪酬,員工可以解除合同并索賠經濟補償,企業該如何規避?
19、試用期間的工資為2000元,轉正后調整為3000元,存在什么風險?
20、經濟處罰往往被認定為非法克扣,如何化解此風險?
21、年終獎如何支付才能避免離職員工回頭追討的法律風險?
22、勞動合同條款中的工資條款如何撰寫?
23、入職時的薪酬待遇通知書,如何撰寫?
24、高層管理者的年薪制與年度績效目標如何有效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