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營養師培訓課程介紹
公共營養師資格考試的培訓對象主要是:食品、營養品企業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等院校營養相關專業的授課老師;營養學、醫學、護理、食品、生物、烹飪、酒店等相關專業的*畢業生;醫療衛生單位、VIP美容機構、營養診所、大型餐飲企業、高檔酒店等機構的中高級管理人員;行政總廚、高級廚師以及有志于從事私人營養顧問行業的社會精英人士。
學習內容
公共營養師學習的內容主要有:基礎營養學、臨床營養學、中醫基礎理論、中醫飲食調補理論、中醫營養評價、食品衛生學、特殊人群的營養、各類食品的營養價值、營養專題教育、營養計算軟件的應用、營養師就業創業指導、食品的物理及簡單的生化檢測方法等。
編輯本段職業培訓
公共營養師是*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2005年3季度第4批新職業之一。是應社會、市場的需要而產生的職業技能人才,指接受專業知識技能培訓,通過*考試認證,取得從業資格(勞部發[1994]98號文件第六條規定“勞動部負責以技能為主的鑒定和證書的核發與管理”),從事營養咨詢、營養測評、營養指導、營養宣教、營養管理以及從事營養教學與科研工作、營養與食品安全知識傳播的特殊職業者,是促進社會公眾健康工作的專業人員。 目前,我國的營養專業人才十分緊缺,公共營養師的就業前景非常廣闊。公共營養師可以針對健康和亞健康人群做營養咨詢、指導工作。公共營養師不僅可以在社區發揮重要作用,還可為企業員工、白領、高級管理人員、運動員、家庭提供教育、輔導、指導等服務。
報考級別
公共營養師共分為四級,您可以根據自身條件選擇報考級別:
公共營養師四級(中級)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在本職業連續工作1年以上。
具有醫學或食品及相關專業中專畢業證書。
經本職業四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公共營養師三級(高級)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在本職業連續工作6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四級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四級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具有醫學或食品相關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
(5)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及相關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年以上。
(6)具有非醫學或食品及相關專業*專科及以上畢業證書,經本職業三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公共營養師二級(技師)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在本職業連續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三級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三級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具有醫學或食品及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取得本職業三級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5)具有醫學或食品及相關專業*本科學歷,取得三級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二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具有醫學或食品及相關專業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2年以上。
公共營養師一級(高級技師) (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在本職業連續工作19年以上。 (2)取得本職業二級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3)取得本職業二級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本職業一級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醫學或食品及相關專業本科生畢業13年以上,碩士畢業8年、博士研究生畢業5年以上。
鑒定方式 分為職業道德、理論知識和專業技能考試三部分,其中職業道德和理論知識考試題型是選擇題,采用題卡作答。專業技能考試題型是綜合應用,采用紙筆作答。考試采用百分制,60分及格。 其中,公共營養師還須進行綜合評審。
具體考評辦法: 1、按規定的時間完成規定學習學時; 2、領取準考證。 3、在指定的時間、地點參加理論考試和技能考試。 4、理論考試、技能考試均達60分以上者,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頒發*崗位資格證書。 5、有一科達不到60分者,視為不及格,下次重新申報補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