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展經濟研究會 *會展策劃師聯盟
2013年第11期“會展策劃師”*培訓鑒定通知
報考條件
(一)二級會展策劃師(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
1.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13年以上。
2.取得三級會展策劃師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3.取得三級會展策劃師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經二級會展策劃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
4.取得本專業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5年以上。
5.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證書,取得三級會展策劃師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4年以上。
6.具有本專業或相關專業*本科學歷證書,取得三級會展策劃師證書后,連續從事本職業工作3年以上,經二級會展策劃師正規培訓達規定標準學時數,并取得結業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