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2011年*美術本科招生簡章-杭州美術培訓,杭州藝考培訓,杭州藝校培訓
*美術,前身為國立藝術院,創建于1928年,是*文化部和浙江省*共建的一所*、專業齊全的綜合性重點美術。辦學宗旨是培養德、智、體、美全面發展的從事美術創作、設計、理論研究和美術教育的專門人才。*美術杭州的南山校區、象山校區和上海的張江校區為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辦學點。
一、招生對象和條件
1、遵守*人民共和國憲法和法律,立志為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服務。
2、應、往屆高中畢業生或具有同等學力者,各類中等專業學校的應、往屆畢業生(現役軍人須經軍級以上政治部批準)。
3、熱愛美術事業,具有一定美術基礎和能力,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4、省級美術專業統考合格者(未組織專業統考的省份及省統考未涉及的專業除外)。
5、下列人員不得報考:
(1)具有高等學歷教育資格的高等學校的在校生;
(2)高級中等教育學校的在校生(應屆畢業生除外);
(3)因觸犯刑律已被有關*采取強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4)被高等學校開除學籍或勒令退學不滿一年者(從被處分決定生效之日起至報名截止之日止);
(5)因在招生考試中舞弊被取消報考資格或錄取、入學資格,并規定本年不得報考者。
二、網上報名以及現場確認程序
*美術2011年本科報名包括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兩個階段。凡有意報考*美術的考生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按要求辦理網上報名和現場確認手續。
1、網上報名:
報考2011年*美術本科生,一律采取網上報名方式。
(1)網上報名日期:2010年12月28日—2011年1月27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再補報,也不得再修改報名信息)。
(2)考生自行登錄“*美術招生網”()瀏覽報考須知,根據網上公告要求報名,凡不按公告要求報名、網報信息誤填、錯填或填報虛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試等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擔。在規定網上報名日期內,考生可自行修改網報信息。
2、現場確認:
考生必須攜帶網上報名信息確認單(網報號),在規定時間內到相應的報考點進行交費、現場拍照、確認,未到報考點現場確認的網上報名無效。
(1)現場確認時間、地點
①杭州考點現場確認時間是2月12日——14日(上午8:00—下午4:00),確認地點為杭州市轉塘街道象山352號*美術象山校區內。
②武漢、石家莊、長春、成都、廣州考點現場確認時間是2月24日——25日(上午8:00—下午4:00),確認地點詳見附表1。
③上海考點現場確認時間是3月3日——4日(上午8:00—下午4:00),確認地點為上海浦東張江高科技園區春曉路109號*美術張江校區內。已經在杭州、武漢、石家莊、長春、成都、廣州考點參加過考試的考生,須持原考點的準考證到上海考點確認。
(2)現場確認程序
①考生必須攜帶網上報名信息確認單(網報號)、本人身份證原件到網報時所選擇的考點進行現場確認。
②每位考生報名費、考務費按每個專業(類)180元標準繳納【其中美術理論類報名費、考務費為每個專業(類)110元】。
③美術學(史論)、美術學(視覺文化與藝術管理)專業不需參加專業考試,但必須參加現場確認,現場確認時須交本人美術賞析文章一篇(字數不少于1500字)和繪畫作品的照片兩張。
④考生現場核對、確認填報信息后生成“專業準考證”,準考證一經系統生成不得更改、補報專業(類)。
3、報名注意事項:
①由于要當場拍照,所以現場確認手續須考生本人辦理。
②報考本院*畫、書法學專業的考生只能在杭州考點參加考試,外考點不設考場。報考本院杭州南山校區、象山校區其他專業的考生只能在杭州、武漢、石家莊、長春、成都、廣州六個考點中任選一個考點報名,參加該考點一至二個(不得超過二個)專業(類)的考試。
③報考張江校區*美術上海設計的全部專業均在上??键c現場確認、考試,每位考生限報其中一個專業(類)。
④考生應當按照本簡章要求報考,凡有超出報名限定范圍和考試次數的,一經發現取消該考生在我院參加的所有專業(類)的考試成績。
4、華僑、港、澳地區、臺灣省考生和外國留學生報考我院,請致電我院國際教育,三、考試事項
1、各校區、各專業(類)招生計劃、考試科目、時間見附表2;最終招生人數以教育部批準的計劃數為
準。
2、考生持“*美術2011年本科招生考試專業準考證”和身份證原件參加專業考試。自備繪畫工具。
3、專業考試成績將于2011年4月中旬公布在*美術招生網,屆時考生可登陸查詢考試結果并打印成績單。專業合格的考生我院將寄發專業合格證。
4、考生須在普通高校文化考試報名時間內到本人戶口所在地高校招生辦公室自行報名,參加*普通高校文化課統一考試和體檢。(注:只有獲得*美術專業合格證的考生才可填報本院志愿。)
5、外語科目考試語種僅限于英語。
四、思想品德考核及體檢
1、由考生戶口所在地高等學校招生考試辦公室統一辦理。
2、體檢具體辦法參照教育部、衛生部、*殘疾人聯合會制定的《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中的有關條例執行。
五、錄取辦法
1、*美術根據考生政治思想素質、身體素質、專業考試成績及文化課成績全面衡量,擇優錄取。(以下對文化課分數要求:以總分滿分750分,單科滿分150分計)
(1)*美術是教育部批準的自主劃定文化課錄取*控制線的院校之一,報考我院的*考生均按我院劃定的文化課*控制線進行錄取。我院將參考浙江省的藝術類本科分數線自主劃定文化課錄取*控制線。
(2)美術學(史論)、美術學(視覺文化與藝術管理)專業:語文單科分數線為100分、外語單科分數
線為90分;繪畫(*畫人物、山水、花鳥)、書法學(書法與篆刻、書法學與教育)專業:語文單科分數線為85分,外語單科分數線為70分;
其他專業(類):語文單科分數線為85分、外語單科分數線為75分。
(3)專業考試成績總分排名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在各專業計劃數20%以內(含20%,人數小數點位四舍五入)的考生,文化課成績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控制線,并且單科成績滿足上述第五條第(2)項*分數線要求,即予錄取;
文化課成績總分排名按從高分到低分順序,在各專業計劃數5%以內(含5%,人數小數點位四舍五入)的考生,并且單科成績滿足上述第五條第(2)項*分數線要求,專業合格即予錄??;
對其他考生,按綜合分排名,擇優錄取,各專業綜合分計算辦法具體如下:
A、[專業代號10]藝術設計學專業:
專業總分÷專業滿分×30 +文化總分÷文化滿分×70
B、[專業代號07]書法學與教育專業和[專業代號14]建筑學類(5年制)專業:
專業總分÷專業滿分×50 +文化總分÷文化滿分×50
C、其他各專業(類):
專業總分÷專業滿分×60 +文化總分÷文化滿分×40
(4)美術學(史論)、美術學(視覺文化與管理)專業:文化課總分達到我院劃定的理論類專業文化分數線,并且單科成績滿足上述第五條第(2)項*分數線要求,按文化課成績總分排名,擇優錄取。
2、專業考試成績在各專業(類)名列前茅者(招生計劃人數少于等于15人的,1個名額;招生計劃人數超過15人的,每15人有1個名額,以此類推),文化課單科語文或外語的其中一門分數線可降低10分,文化總分線可降低10分。
3、所有專業文理兼招,為藝術類提前批或*批錄取。
六、入學事項
1、新生入學三個月內由我院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中如發現不符合本簡章規定條件或者違反教育部招生規定者,將按有關規定處理,直至取消入學資格或學籍。
2、學費:每生15000元/學年【其中美術學(史論)、美術學(視覺文化與管理)、 藝術設計學專業每生
6000元/學年】。住宿費按規定另外收取。
3、*美術實行學年獎助學金和助學貸款相結合的辦法。特困家庭學生按規定條件和程序可申請助學貸款(*額為6000元/年),鼓勵學生在生源地申請助學貸款。提醒廣大考生及家長根據自身經濟承受能力慎重做出報考選擇。
4、*美術專業教學為基礎和專業“兩段式”教學模式。
5、造型藝術類、設計藝術類、圖像與媒體藝術類學生入學后*學年不分專業方向進入專業基礎教學部集中學習,第二學年根據《*美術本科分流方案》進入各相關院系(工作室)學習。
6、建筑學類(5年制)專業的學生入學后*、二學年進入建筑藝術基礎部學習,第三學年根據《*美術本科分流方案》進入建筑藝術相關專業學習;建筑學類(4年制)專業的學生入學后*學年進入建筑 藝術基礎部學習,第二學年根據《*美術本科分流方案》進入建筑藝術相關專業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