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共和國人事部發[2005]95號文,關于印發《物業管理師制度暫行規定》、《物業管理師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物業管理師資格認定考試辦法》通知,人事部、建設部為規范物業管理行業行為,提高物業管理專業管理人員素質,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及*證書制度有關規定,在*范圍內實施《物業管理師》制度。為進一步提高物業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促進物業管理的普及與發展,盡快趕上國際水平,應廣大物業管理企業的要求,2014年將繼續舉辦《物業管理師》考前培訓班。
【培訓對象】
物業管理企業、建筑企業、房地產開發企業的正(副)經理,總經理助理,*負責人及符合報考條件的物業從業人員等。
【培訓內容】
培訓班將嚴格按照國人部發2005[95]號文件指定教材,《物業管理基本制度與政策》、《物業管理實物》,《物業管理綜合能力》及《物業經營管理》為重點,由業界權威教授講課。
【申報條件】
1、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中專學歷,工作滿10年,從事物業管理滿8年。
2、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大專學歷,工作滿6年,從事物業管理滿4年。
3、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從事物業管理滿3年。
4、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從事物業管理滿2年。
5、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碩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滿2年。
6、取得經濟學,管理科學與工程或土建類博士學位,從事物業管理滿1年。
7、取得其他專業相應學歷、學位的,工作年限及從事物業管理工作年限均增加2年。
【上課地點】*人民*
【報名須知】身份證、學歷證復印件各1份、1寸彩色照片1張
【培訓費用】2680元/人(含培訓費、教材費,不含網上報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