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結構工程師是指經* 統一考試合格,依法登記注冊,取得*人民共和國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證書和注冊證書,從事橋梁結構及塔架結構等工程設計及相關業務的專業技術人員。 1997年9月,建設部、人事部下發了《建設部、人事部關于印發〈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的通知》(建設辦〔1999〕222號),決定在 我國實行注冊結構工程師執業資格制度,并成立了*注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員會。考試工作由建設部、人事部共同負責,日常工作委托*注冊結構工程師管理委 員會辦公室承擔,具體考務工作委托人事部人事考試中心組織實施。
注冊結構工程師分一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和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
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今年不再統一配發《基礎考試手冊》,考試期間禁止攜帶其他參考資料。 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考試時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和參考書。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藍色)墨水的 鋼筆或簽字筆、圓珠筆,三角板,橡皮及無聲、無編程功能的科學計算器。
考試方式:
(一)各專業執業資格考試均為非滾動管理考試,參加基礎考試或專業考試的考生均應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全部科目。
(二)2012年度*勘察設計注冊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各專業的基礎考試均為閉卷考試,今年不再統一配發《基礎考試手冊》,考試期間禁止攜帶其他參考資料。各專業的基礎考試上午為統一試卷,下午為分專業試卷。
各專業的專業考試為開卷考試,允許考生攜帶正規出版社出版的各種專業規范、參考書和復習手冊。考生應考時,應攜帶2B鉛筆、黑色墨水的鋼筆或簽字筆、三角板、橡皮以及無聲無文本編程功能的計算器。草稿紙由各考點配發,考后收回。
(三)《基礎考試》和《專業知識考試》試卷全部為客觀題,在答題卡上作答。
一、二級注冊結構工程師的《專業考 試》以及其他專業的《專業案例考試》同時配有試卷和計算機計分答題卡。考生答卷時,須在試卷和計算機計分答題卡相應的位置填上姓名、準考證號和工作單位。 每道案例題都應在試卷上寫明試題答案,并在試題答案下面寫明本題的主要案例分析或計算過程及結果,同時將所選正確答案用2B鉛筆填涂在計算機計分答題卡 上。試卷上的答題過程及公式務必書寫清楚,字跡勿潦草。對于不按上述規定填寫試卷和答題卡,以及案例題不按要求在試卷上寫明試題答案及主要案例分析或計算 過程及結果的考生試卷,其計算機讀卡成績無效。
報考科目及費用
培訓項目 班別 考試科目 時間 培訓費用
注冊結構工程師一級
精講強化班 基礎考試(上) 15天
基礎考試(下) 15天
專業考試(上) 15天
專業考試(下) 15天
注冊結構工程師二級 精講強化班 專業考試(上,下) 12天
基礎考試包含以下科目:
1,高等數學 2,普通物理 3,普通化學 4,理論力學 5,材料力學 6,流體力學 7,計算機應用基礎 8,電工電子技術 9,工程經濟 10,信號與信息技術11,土木工程材料 12,工程測量 13,職業法規 14,土木工程施工與管理 15,結構設計 16,結構力學 17,結構試驗 18,土力學與地基基礎
專業考試包含以下科目:1,鋼筋混凝土結構 2,鋼結構 3,砌體結構與木結構 4,地基與基礎 5,高層建筑、高聳結構與橫向作用 6,橋梁結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