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有關文件規定,1948年1月1日以后出生至現年滿18歲(個別可放寬到16歲)之間的
下列人員應接受普通話水平測試中*教師中等師范學校教師和高等院校文科教師師范院校畢業生(高等院校里,首先是文科類畢業生)廣播、電視、電影、戲劇、以及外語、旅游等高等院校和中等職業學校相關專業的教師和畢業生 各級廣播電臺、電視臺的播音員、節目主持人 從事電影、電視劇、話劇表演和影視配音的專業人員
其他應當接受普通話水平測試的人員和自愿申請接受普通話水平測試的人員
等級標準“
*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頒布的《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標準》是劃分普通話水平等級的*統一標準。
普通話水平等級分為三級六等,即一、二、三級,每個級別再分出甲乙兩個等次;一級甲等為*,三級乙等為*。
應試人的普通話水平根據在測試中所獲得的分值確定。
普通話水平測試試卷由五個測試項構成,總分為100分應試者經過測試,即可獲得《*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普通話水平測試等級證書》由*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統一制作。
證書內將記錄應試者的測試成績和相應的等級。
證書*通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