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北京公務員考試涵蓋哪些科目
北京公務員考試包含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為客觀性試題,申論為主觀性試題,滿分均為100分。對于區級以上(含區級)職位和鄉鎮(街道)等基層職位,公共科目考試分別命題。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和部分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報考者還需參加專業科目考試。
具體的考試時間為:12月20日上午9:00-11:00進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和部分行政執法類職位的專業科目考試于2020年12月19日下午14:00-16:00進行。
報考者需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考試,并同時攜帶準考證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
筆試閱卷結束后,北京市公務員主管*將確定各類職位的筆試*合格分數線,并為地處艱苦邊遠地區的街道、鄉鎮等基層職位和面向殘疾人招考的職位提供政策傾斜。報考者可在2021年1月登錄“北京市人事考試通用考試平臺”查詢筆試成績和*合格分數線。
二、關于2015年北京市公務員考試的內容
2015年北京公務員考試的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和申論。報考者需參加這兩科考試。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2014年12月13日(周六)。具體安排為上午9:00-11:00進行行政職業能力傾向測驗。筆試在北京進行,具體地點見準考證。
考生可于2015年1月中旬登錄北京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查詢成績。對于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的考生,可通過該網站打印成績通知單,作為參加面試和調劑的憑證。
三、北京市公務員專業科目考察內容
北京市公務員專業科目的考試內容根據職位需求而定。例如,法學類的考試主要圍繞法學專業知識,包括法學理論、刑法學、民法學、訴訟法學等法律法規,以及簡答、案例分析、論述等題型。非法學類的考試則主要涵蓋《*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等法律法規,以及綜合文字類、財務類、管理類、技術類等領域的知識。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的專業科目筆試主要測查報考者的基本素質與能力,包括職業素養、基礎知識、基本能力三個方面。
四、北京市公務員考試內容概述
北京市公務員考試包含筆試、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其中,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涵蓋常識判斷、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和資料分析等內容。申論則是測查報考者的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文字表達能力的考試科目。
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報考者還需參加專業科目考試。招錄機關負責面試和專業能力測試工作。部分招錄機關可能會在面試階段組織專業能力測試,具體情況請見《招考簡章》或相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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