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務員崗位分為縣級及以下崗位、市直及以上崗位、副省級崗位等,有法院、檢察院、司法局、公安局、市府辦、房管局、科技局、財政局、審計局、質監局、人事局、發改委、檔案局、招商局、信訪辦、安全辦、文化局等崗位。
2、公務員省考設置的招錄職位基本為九至十五級,大多數為九至十四級的科員,少部分為十至十五級的辦事員和九至十三級的副主任科員;*公務員考試設置的招錄職位以九至十二級的主任科員為主。
3、二至三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
4、五至七級: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
5、六至八級: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
6、七至十級: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
7、八至十一級: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
8、九至十二級: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
9、九至十三級: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
10、國考考試科目分為筆試和面試。國考筆試分為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包含行測和申論。專業科目是部分要求有專科科目考試的崗位要考察的科目。國考面試包含結構化面試、無領導小組面試、半結構化面試、結構化小組面試。
11、*公務員考試考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公共科目包含行測和申論兩部分,公共科目是所有考生必須考的科目。而專業科目是部分要求有專科科目考試的崗位要考察的科目。
1、綜合管理類:是指除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以及其他職位類別以外的公務員職位類別。綜合管理類職位是機關中數量最多的主體類別。
2、專業技術類:是指在機關中承擔專業技術職責,為實施公共管理提供直接的技術支持和保障的公務員職位類別。
3、行政執法類:是指在工商、稅務、質檢、環保等履行市場監管與社會管理職能的行政執法*的基層單位的行政執法職位中設置的公務員職位類別。
公務員考試職位根據報考單位屬性一般可分為省級(含副省級)或市(地)以下,省級(含副省級)是指*、中央、部以及省級*和行政*的職位,市(地)以下是指市*以及市*以下*里面的行政管理*職位。
2、二至三級:國務院副總理,國務委員。
3、三至四級:部級正職,省級正職。
4、四至五級:部級副職,省級副職。
5、五至七級:司級正職,廳級正職,巡視員。
6、六至八級:司級副職,廳級副職,助理巡視員。
7、七至十級:處級正職,縣級正職,調研員。
8、八至十一級:處級副職,縣級副職,助理調研員。
9、九至十二級:科級正職,鄉級正職,主任科員。
10、九至十三級:科級副職,鄉級副職,副主任科員。
1、公務員領導職務層次與級別的對應關系是:
2、(二)*副職:四級至二級;
3、(三)省部級正職:八級至四級;
4、(四)省部級副職:十級至六級;
5、(五)廳局級正職:十三級至八級;
6、(六)廳局級副職:十五級至十級;
7、(七)縣處級正職:十八級至十二級;
8、(八)縣處級副職:二十級至十四級;
9、(九)鄉科級正職:二十二級至十六級;
10、(十)鄉科級副職:二十四級至十七級。
11、副部級機關內設機構、副省級城市機關的司局級正職對應十五級至十級;司局級副職對應十七級至十一級。
12、第六條調任人選應當具備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的條件,還應當具備下列資格條件:
13、(一)具有良好的政治、業務素質,工作能力強、勤奮敬業、實績突出。
14、(二)具有與擬調任職位要求相當的工作經歷和任職資歷。
15、(三)具備公務員法及其配套法規規定的晉升至擬任職務累計所需的*工作年限。
16、專業技術人員調入機關任職的,應當擔任副高級2年以上,或者已擔任正高級。
17、(四)調入中央機關、省級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本科以上文化程度;調入市(地)級以下機關任職的,應當具有*專科以上文化程度。
18、(五)調任廳局級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55周歲;調任縣(市)領導班子成員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50周歲,調任其他處級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45周歲;調任科級領導職務的,原則上不超過40周歲。
19、(六)符合法律、法規、章程規定的其他條件。
20、因工作特殊需要,前款第(三)、(四)、(五)項需適當調整的,市(地)級以下機關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上一級公務員主管*批準同意,省級以上機關應當按照干部管理權限報同級公務員主管*批準同意。
21、第七條公務員調出機關后擬再調入機關擔任高于調出機關時所任職務的,應當具備從調出機關時所任職務晉升至擬調任職務所需的任職資格年限。
22、第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調任:
23、(一)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
24、(三)涉嫌違紀違法正在接受有關的專門機關審查尚未作出結論的;
25、(四)受處分期間或者未滿影響期限的;
26、(五)正在接受審計機關審計的;
27、(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綜合管理類、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法官與檢察官、檔案館是公務員省考的崗位。
公務員考試次數各有不同,大部分省份一年舉行一次,少數省一年舉行2次,省考報名時間一般在2月-3月,3月-4月考試,6月出成績,具體以各地通知為準。
1、綜合管理類:綜合管理類是一個大的級別,涵蓋的范圍比較廣,是指除專業技術類、行政執法類以及其他職位類別以外的公務員職位類別。綜合管理類事業單位中數量最多的崗位,同時也是比較熱門的崗位。
2、專業技術類:專業技術就是在該事業單位中承擔著專業技術的責任和職責。主要是提供專業的技術支持的人員。
3、行政執法類:行政執法主要是體現在工商局、稅務局、環保局、質監局等。行政執法崗位需要履行市場監督和規范市場的作用,起到一定的監督的崗位。
4、法官與檢察官職位:主要是法院這塊的崗位,也是比較吃香的,想要考入該崗位,有一定的難度。
5、檔案館:檔案館顧名思義就是*存儲公共檔案的場所。在這里上班的公務員主要是針對檔案進行管理,整理近一年或者年度的檔案撰寫,工作量不是很大,工作相對來說比較輕松。
以上是“省考公務員有哪些崗位”的全部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