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級建造師報考條件
(一)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科學歷,工作滿6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4年。
(二)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本科學歷,工作滿4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3年。
(三)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雙學士學位或研究生班畢業,工作滿3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年。
(四)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碩士學位,工作滿2年,其中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五) 取得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博士學位,從事建設工程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1年。
*條件及*科目
符合報名條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設部頒發的《建筑業企業一級項目經理資質證書》,并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人員,可*《建設工程經濟》和《建設工程項目管理》兩個科目,只參加《建設工程法規及相關知識》和《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兩個科目的考試:
(一) 受聘擔任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高級。
(二) 具有工程類或工程經濟類*專科以上學歷并從事建設項目施工管理工作滿20年。
已取得某一專業建造師執業資格的人員,可根據實際需要,選擇另一個《專業工程管理與實務》科目的考試,考試合格后核發相應專業合格證明,該證明作為注冊時增加執業專業類別的依據。
考試成績實行每兩年一個周期的管理辦法,全部考試科目必須在連續的兩個考試年度內全部通過;*部分科目考試人員須在一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